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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不标志着国家经济职能本身开始弱化,而是意味着这种职能所实现的形式发生了变化。
下面不妨做一些简要分析。
国家经济职能有两种基本的实现形式:一种是把国家的经济职能同行政职能结合在一起,即“政企不分”
。
这种实现形式是把社会办成一个大企业,按行政部门和行政区域,通过行政手段和行政办法,把一切经济活动都由国家直接管起来,基本上用行政手段来组织管理经济。
另一种是把国家的经济职能与行政职能分开,即“政企分离”
。
这种实现形式要求企业成为独立自主的经济主体,按照现代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经济手段和经济办法,把一切经济活动由国家组织、协调起来,即用经济办法组织和管理经济。
长期以来,我们基本上采用的是国家经济职能的第一种实现方式,这种实现方式把决策权完全集中在国家机关手中,国家对经济生活实行一元化的全面控制,致使企业不关心市场,不关心产品的命运,不关心经济效益,造成企业缺乏活力,整个经济缺乏弹性和生机。
因此,过去经济发展中遇到的严重挫折并不在于国家行使经济职能,而在于对国家经济职能采取了不正确的实现形式。
如果对以前经济发展的异常现象不做深入分析,以为国家行使经济职能必然导致经济决策失误,造成经济发展大起大落,进而主张弱化以至逐渐取消国家的经济职能,这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并不是要弱化国家经济职能,而是要改变其实现形式,实行政企分开,使政府机构和企业各自明确自己的职责,发挥各自应有的职能。
这里关键是要明确企业是独立自主的生产和经营实体,要创造各种条件使企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只有企业搞活了,整个经济才能活起来,这是国家管理经济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也只有明确了这一点,才能正确回答国家管理经济应当管什么,怎么管。
但是,这种给经济主体放权的实质并不是要使国家经济职能受到限制,而是使其发挥作用的方向、范围和途径发生改变。
这种实现形式的变化当然不能误认为是对国家经济职能的限制和削弱。
持国家经济职能“弱化”
说的观点还有一种看法,认为在生产力发展日新月异、经济联系日趋复杂的现代经济条件下,继续强化国家经济职能,会面临难以克服的矛盾。
这也是难以站得住脚的。
强化国家经济职能与推进现代经济发展并无必然的矛盾。
在现代经济条件下,面对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和经济联系的日趋复杂,特别是面对现代科技革命向各个领域的挑战,能不能离开国家的组织和管理,削弱以致取消国家的经济职能?显然不行。
现实情况表明,随着现代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国家的经济职能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日益增大。
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90年代以来,政府经济职能的强化已成为世界性的发展趋势。
这一趋势主要是由如下原因引起的:其一,世界贸易迅速扩大,国际竞争激烈,各国政府竞相采取对策,加强对贸易的管理,以维护自身经济安全。
其二,国际垄断资本日益壮大,向世界市场扩展,竭力控制全球经济。
跨国公司一方面推动了生产国际化,加深了各国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各国间的竞争。
各国政府都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本国企业竞争力,防止国际垄断资本控制本国经济。
其三,世界经济区域化、集团化明显加快。
区域化、集团化既有利于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增长,同时也会加剧集团间的矛盾与摩擦,因此,各国政府都十分关注区域集团化的发展,并将其作为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总之,在国际经济联系日趋紧密的情况下,国家经济职能并不是趋于弱化,而是需要不断强化。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选择和确定新的国家职能时,一定要从本国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本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特点以及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历史背景。
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社会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这就需要依靠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需要政府自觉地担负起引导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89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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