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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这一任务也必然首先会要求对那些能展示连贯性的组成要素给予强调,而且,就像在任何重建工作中所做的一样,还要求把隐藏的和散落的各组成要素和片段集中到一起,重新进行组合。
这样的阐释工作必然是以材料组织者的“终稿图”
为导向的,因此很可能超越了马克思当初语境所界定的严格界限。
当然,为了避免给人以某种绝对连贯性的错误引导,还是有必要认识到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模糊性的。
我将在第二章和第五章的第一部分对此进行详述。
其次,与意识形态相关的论述极其不均衡地散布在马克思各个不同时期的著述之中,以至于这些散落的片段对于连贯的意识形态概念的重要性和相关性都已很成问题了。
有些被认为与意识形态理论有关的文本几乎也很少使用意识形态这一术语。
例如,马克思早期对黑格尔的哲学批判和宗教批判对于我们理解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至关重要,尽管意识形态这个术语本身在这里并未出现。
同样,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详细分析,特别是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对于我们理解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具体运作也十分重要,但意识形态这个术语却基本在《资本论》中消失了。
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时隐时现,使得我们只能依据马克思思想发展的不同阶段和不同语境对其意识形态理论予以阐释。
问题是,马克思是否终其一生一直采用同一意识形态概念呢?或者他的意识形态概念在其思想发展的某个阶段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人们甚至完全可以怀疑1859年后意识形态概念在马克思那里是否已完全丧失其重要性,因此他才不怎么使用这个词了?
鉴于上述问题,人们通常可以从如下两个方法论立场来予以解答。
第一,就是认为可以在马克思的著述中找到一个相对固定的“基本理论单元”
(afuheoretiit),因而任何视角上的改变或演化都注定与我们对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无关。
在这种观点看来,所有的文本都具有同等地位,马克思方法的彻底连贯性据说自始至终都存在。
多数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阐释者都倾向于以此为出发点,因而很少关注马克思思想的演化过程。
第二,也即阿尔都塞的方法论立场,他提出了“认识论断裂说”
,将马克思的著述划分成“前马克思的问题式”
和“马克思的问题式”
,这个根本性的断裂被认为影响了马克思思想的发展。
前一个时期的马克思的著述(包括《德意志意识形态》)被认为是不充分的、模糊的和“意识形态的”
,以区别于《资本论》中所表现出来的科学性和成熟性。
用阿尔都塞自己的话来说,《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主题是“实证主义者的和历史主义者的”
,它提供给我们的是“一种明显的意识形态理论,但……却不是马克思式的”
[2]。
根据这一观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在其成熟时期的著述中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与上述两种极端立场不同,我所遵循的阐释方法既承认在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整体框架下考量意识形态概念的必要性,又会考虑这一演化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的存在。
不过与此同时,我也会承认基本的连续性和统一性的存在,而拒绝所谓的断裂说。
换言之,意识形态概念的基本统一性并非意指僵化的同一性,也非指的是在每一个阶段都表现出截然的差异性,而指的是意识形态概念会在不同时期有所变化,也会引入新的视角,但这些并不等于是“认识论断裂”
或崭新的“问题式”
;相反,正是这个基本内核要求伴随着马克思思想的发展以及为解决新问题所需而采用新的维度和新的表述。
藉此,就可以判定哪些要素可用来构成意识形态概念的本质特征,以及马克思在不同阶段是如何叙述它们的。
[1]关于这一历史资料的详细探讨,参见乔治·拉瑞恩《意识形态概念》一书的第一章(J.LarraiofIdeology,Hut,London,1979,ch.1)。
[2]L.Althusser,LeninandPhilosophyandOtherEssays,Books,London,1971,pp.15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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