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及其所具有的辩证性质,在实质上是以一种异在化的形式表达了的人的生命活动及其本性。
在黑格尔这里,“精神”
与康德意义上的“知性”
有着重大的不同,在一定意义上,可以把它与“生命”
这一概念等同起来。
这一点,我国学者邓晓芒先生曾卓有见地地指出,黑格尔对康德“理性”
(实际是“知性”
)的批判,其要旨就是要用个体生命存在,即努斯精神突破形式主义的逻各斯的束缚,以便能找到一种富有内容和生命活力的新型的逻各斯。
黑格尔的辩证法,最深层的理论旨趣在于将不可规定的生命、生存、能动性和自由用语言或逻辑规定下来,或是反过来可以说,赋予已被抽象化和僵化了的语言、逻辑形式以内在的生命和“自己运动”
的动力。
[35]因此,黑格尔以绝对精神作为辩证法的真实载体,实质是以一种精神化的方式来表达关于人的生命的本性,黑格尔的精神辩证法,实质上是以一种精神化的方式表达人的生命本性的辩证法。
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有这样一段有名的评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人自己的劳动的结果。”
[36]这一段话,点明了黑格尔以绝对精神为根基和载体的辩证法所具有的潜在意义,这种意义,一言以蔽之:“精神辩证法”
的真理在于它是“生命的辩证法”
。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渗透在整个德国古典哲学辩证法思想之中的是一种对生命自由的追求精神。
虽然它还没达到像马克思那样,立足于人本源性的生存实践活动,从人的固有生存本性出发,来阐发辩证法生存论意义上的自由意蕴,但是,在那玄深的抽象思辨迷宫里,所隐含的那种对生命(它所理解的“生命”
是“理性的生命”
和“精神的生命”
)自由的渴望和讴歌,无疑是十分鲜明和强烈的。
倘若离开这一点来理解德国古典哲学,其结果很可能是抓住了很多僵死的材料,而遗失了其最重要的灵魂,这灵魂便是“自由之精神”
。
以上,我们通过对历史的回溯,试图表明这样一点,即辩证法始终与人独特的生命存在有着极为密切的内在联系,辩证法的理论本性始终与人的生命本性有着一种不可分割的亲和性。
虽然在马克思哲学产生以前,辩证思维始终笼罩在传统形而上学的理论范式下,只能以一种异在的方式表达这种生存论基础和生存论意蕴。
这严重限制了辩证思维所具有的批判性意义,甚至使辩证法所具有的生存论意义被深深地掩蔽起来,遭到严重的窒息。
尽管如此,辩证思维在这种异在的形式中所表达的生存论冲动,充分向我们表明了辩证法与人的生命存在之间的内在关联是不可能被完全遮蔽的,即使在传统形而上学迷雾的重重笼罩之下,它也不可遏制地以一种曲折、变形的方式表达和透露出来。
马克思的哲学变革正是建立在对哲学史这种深厚背景之下的,马克思充分理解并吸收了传统辩证法理论中所包含的生存论意识,并把它们置于一个现实的基础上予以改造,从而达到了对辩证法生存论本体论根基的自觉。
离开了这一点,马克思以生存实践活动为根基的生存论辩证法就将成为无源之水。
就此而言,我们以往对辩证法所做的种种教条主义的僵化理解,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对“人类思维的历史和成就”
的漠视和无知的基础上的。
我们缺乏对哲学发展史的深层理解,因而也就只能在一种朴素直观的层面重复那些不经反思、“天经地义”
的常识性“辩证法真理”
,而当这样做时,马克思的辩证法理论所具有的真实意蕴及其在哲学史上的变革意义也就随风而逝,消失无踪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