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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汉之世,此义仍极昌明。
汉文帝元年,有司请立大子。
文帝诏云:“朕既不德,上帝神明未歆享;天下人民,未有慊志;今纵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禅天下焉,而曰豫建大子,是重吾不德也,谓天下何?”
此虽系空言,然天下非一人一家所私有之义,则诏旨中也明白承认了。
后来眭孟上书,请汉帝谁差天下,谁差,访求、简择之义。
求索贤人,禅以帝位,而退自封百里,尤为历代所无。
效忠一姓,汉代的儒家,实不视为天经地义。
刘歆系极博通的人,且系汉朝的宗室,而反助王莽以篡汉;扬雄亦不反对王莽;即由于此。
但此等高义,懂得的只有少数人,所以不久即湮晦,而君臣之义,反日益昌盛了。
王与君,在古代是有分别的,说已见前。
臣与民亦然。
臣乃受君豢养的人,效忠于其一身,及其子嗣,尽力保卫其家族、财产,以及荣誉、地位的。
盖起于(一)好战的酋长所豢养的武士,(二)及其特加宠任的仆役。
其初,专以效忠于一人一家为主。
后来(一)人道主义渐形发达。
(二)又从利害经验上,知道要保一人一家的安全,或求其昌盛,亦非不顾万民所能。
于是其所行者,渐须顾及一国的公益。
有时虽违反君主一人一家的利益,而亦有所不能顾。
是即大臣与小臣,社稷之臣与私暱嬖倖的区别。
然其道,毕竟是从效忠于一人一家,进化而来的,终不能全免此项色彩。
至民则绝无效忠于君的义务。
两者区别,在古代本极明白,然至后世,却渐渐湮晦了。
无官职的平民,亦竟有效忠一姓的,如不仕新朝之类。
这在古人看起来,真要莫名其妙了。
异民族当别论。
民族兴亡之际,是全民族都有效忠的义务的。
顾炎武《日知录·正始》条,分别亡国亡天下,所谓亡天下,即指民族兴亡言,古人早见及此了。
至于国君失政,应该诛杀改立之义,自更无人提及。
剥极则复,到晚明之世,湮晦的古义,才再露一线的曙光。
君主之制,其弊全在于世袭。
以遗传论,一姓合法继承的人,本无代代皆贤之理。
以教育论,继嗣之君,生来就居于优越的地位,志得意满;又和外间隔绝了,尤其易于不贤。
此本显明之理,昔人断非不知,然既无可如何,则亦只好置诸不论不议之列了。
君主的昏愚、**、暴虐,无过于明朝之多。
而时势危急,内之则流寇纵横,民生憔悴;外之则眼看异族侵入,好容易从胡元手里恢复过来的江山,又要沦于建夷之手。
仁人君子,蒿目时艰,深求致祸之原,图穷而匕首见,自然要归结到政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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