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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半,髑髅见梦。
庄子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
知古谓人生死,皆司命主之。
后世则说南斗主生,北斗主死,所以南北斗去人虽远,倒也有人崇拜它。
诸如此类,悉数难终。
总之于人有切近的关系的,则有人崇拜,于人无切近的关系的,则位置虽高,人视之,常在若有若无之间。
现在人的议论,都说:一神教比多神教进化,中国人所崇拜的对象太杂,所以其宗教,还是未甚进化的。
其实不然。
从前俄国在专制时代,人民捐一个钱到教堂里去,名义上也要以俄皇的命令允许的。
这和佛教中的阿弥陀佛,有一个人皈依他,到临死时,佛都自己来接引他到净土去一样。
中国的皇帝,向来是不管小事的,所以反映着人间社会而成的灵界组织,最高的神,亦不亲细务。
假使中国宗教上的灵界组织,是以一个大神,躬亲万事的,中国人也何尝不会专崇拜这一个神?然而崇拜北斗,希冀长生,和专念阿弥陀佛,希冀往生净土的,根本上有什么区别呢?若说一神教的所谓一神,只是一种自然力的象征,所以崇拜一神教的,其哲学上的见地,业已达于泛神论了,要比多神教高些。
则崇拜一神教的,都是当他自然力的象征崇拜的么?老实说,泛神论与无神论,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真懂得泛神论的,也就懂得无神的意义,不会再有现在宗教家的顽固见解了。
较神的迷信进一步的,则为术。
术数二字,古每连称,其实二者是不同的,已见上章。
术之起源,由于因果的误认。
如说做一个木人,或者束一个草人,把他当做某人,用箭去射他,就会使这个人受伤。
又如把某人贴身之物,加以破坏,就能使这个人受影响之类。
苌弘在周朝,把狸首象征不来的诸侯去射它,以致为晋人所杀。
见《史记·封禅书》。
豫让为赵襄子所擒,请襄子之衣,拔剑三跃而击之,衣尽出血,襄子回车,车轮未周而亡。
就是此等见解。
凡厌胜咒诅之术,均自此而出。
又有一种,以为此地的某种现象,与彼地的某种现象;现在的某种现象,和将来的某种现象;有连带关系的。
因欲依据此时此地的现象,以测知彼时彼地的现象,是为占卜之术所自始。
此等都是所谓术。
更进一步则为数。
《汉书·艺文志》说形法家之学道:“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数,器物之形容,以求其声气贵贱吉凶,犹律有长短,而各征其声,非有鬼神,数自然也。”
全然根据于目可见、身可触的物质,以说明现象的原因,而否认目不可见的神秘之说,卓然是科学家的路径。
惜乎这种学派中人,亦渐渐地枉其所信,而和术家混合为一了。
《汉志》术数略,共分六家:曰天文,曰历谱,曰五行,曰蓍龟,曰杂占,曰形法。
蓍龟和杂占,纯粹是术家言。
天文、历谱、五行、形法都饶有数的意味,和术家混合了,为后世星相之学所自出。
中国古代所崇拜的对象,到后世,都合并起来,而被收容于道教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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