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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后来,其人亦都入洪炉而俱化。
末叶兵起时,宗王和世袭的军官,并不能护卫他。
元朝以异族入据中国,此等猜防之法,固然无怪其然。
明朝以本族人做本族的皇帝,却亦暗袭其法,那就很为无谓了。
明制:以五千六百人为卫。
一千一百一十二人为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百户所(什伍之长,历代都即在其什伍之人数内,明朝则在其外。
每一百户所,有总旗二人,小旗十人,所以共为一百一十二人)。
卫设都指挥使,隶属于五军都督府。
兵的来路有三种:第一种从征,是开国时固有的兵。
第二种归附,是敌国兵投降的。
第三种谪发,则是刑法上罚令当兵的,俗话谓之“充军”
。
从征和归附,固然是世代为兵,谪发亦然。
身死之后,要调其继承人,继承人绝掉,还要调其亲族去补充的,谓之“句丁”
。
这明是以元朝的兵籍法为本,而加以补充的。
五军都督府,多用明初勋臣的子孙,也是模仿元朝军官世袭之制。
治天下不可以有私心。
有私心,要把一群人团结为一党,互相护卫,以把持天下的权利,其结果,总是要自受其害的。
军官世袭之制,后来腐败到无可挽救,即其一端。
金朝和元朝,都是异族,他们社会进化的程度本浅,离封建之世未远,猛安谋克和万户千户百户,要行世袭之制,还无怪其然。
明朝则明是本族人,却亦重视开国功臣的子孙,把他看做特别阶级,其私心就不可恕了。
抱封建思想的人,总以为某一阶级的人,其特权和权利,既全靠我做皇帝才能维持,他们一定会拥护我。
所以把这一阶级的人看得特别亲密。
殊不知这种特权阶级,到后来荒**无度,知识志气都没有了,何谓权利?怕他都不大明白。
明白了,明白什么是自己的权利了,明白自己的权利,如何才得维持了,因其懦弱无用,眼看着他人抢夺他的权利,他亦无如之何。
所谓贵戚世臣,理应与国同休戚的,却从来没有这回事,即由于此。
武力是不能持久的。
持久了,非腐败不可。
这其原因,由于战争是社会的变态而非其常态。
变态是有其原因的,原因消失了,变态亦即随之而消失。
所以从历史上看来,从没有一支真正强盛到几十年的军队(因不遇强敌,甚或不遇战事,未至溃败决裂,是有的。
然这只算是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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