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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江夏王锋传》曰:工书,为当时蕃王所推。
南郡王昭业亦称工,谓武帝曰:“臣书固应胜江夏王?”
武帝答:“阇梨第一,法身第二。”
法身昭业小名,阇梨锋小名也。
此足与郁林善隶书之说相证明。
工书之说不诬,知其哀乐过人,接对宾客,款曲周至等语,皆不虚矣。
武帝之欲立孙,非偶然也。
《安陆王子敬传》云:初子敬为武帝所留心。
帝不豫,有意立子敬为大子代大孙。
子敬与大孙俱入,参毕同出,武帝目送子敬,良久曰:“阿五钝。”
由此代换之意乃息。
其说恐不足据。
天王,胡三省曰:“谓天家诸王。”
见《通鉴》齐明帝建武元年《注》。
文帝,即文惠大子,郁林立追尊,庙号世宗。
乃亦多作**辞以诬之;不惟诬其身,抑且及其后;《南史·郁林王何妃传》云:妃禀性**。
南郡王所与无赖人游,妃择其美者,皆与**。
南郡王侍书人马澄,年少色美,甚为妃所悦,常与斗腕较力,南郡王以为欢笑,又有女巫子杨珉之,亦有美貌,妃尤爱悦之,与同寝处如伉俪。
及大孙即帝位,珉之为帝所幸,常居中侍。
明帝为辅,与王晏、徐孝嗣、王广之并面请,不听。
又令萧谌、坦之固请。
皇后与帝同席坐,流涕覆面,谓坦之曰:“杨郎好,年少无罪过,何可枉杀?”
坦之耳语于帝曰:“此事别有一意,不可令人闻。”
帝谓皇后为阿奴,曰:“阿奴暂去。”
坦之乃曰:“外间并云:杨珉之与皇后有异情,彰闻遐迩。”
帝不得已,乃为敕。
坦之驰报明帝,即令建康行刑,而果有敕原之,而珉之已死。
此等记载,岂近情理乎?正足见其胁君专杀耳。
天下尚安有直道?使即以其言为实,天下又安有信史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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