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当时诸王之所生母,率缘母以子贵之义,班秩视子为序,故多封为其国大妃。
然亦有并此而不得者,魏齐郡王简之子祐,母常氏孝文帝以纳不以礼,不许为妃是也。
宣武以母从子贵,特拜为齐国大妃,此自中国人观之,已为非礼。
至北齐高归彦封为平秦王,嫡妃康及所生母王氏并为大妃,则更为礼所不容矣。
二嫡为礼所不许,然时直非常,则有非常之事,即礼、律亦有难言之者。
《晋书·礼志》:大康元年,东平王楙上言:“王昌父毖,本居长沙,有妻息。
汉末使入中国直吴叛,仕魏为黄门郎,与前妻息生死隔绝,更娶昌母。
今江表一统,昌闻前母久丧,当追成服,求平议。”
其时议者:谢衡以为“虽有二妻,盖有故而然,不为害于道,宜更相为服”
。
张恽谓“《尧典》以釐降二女为文,不殊嫡媵,而传记亦以妃、夫人称之,明不立正后。”
盖皆以为无妨于二嫡者也。
然二嫡实礼所不许,以其有故而许之,能保无故者之不矫托于有故乎?于是有欲强绝其一者:虞溥谓“未有遭变而二嫡,更娶则绝前之证,故昌父更娶之辰,是前妻义绝之日”
。
许猛以为地绝。
卫恒谓地绝、死绝无异。
李胤谓“大义灭亲,毖为黄门侍郎,江南已叛,不得以故妻为妻”
。
皆欲强求其说者也。
然昌母何故当义绝?说不可通。
故议者或谓当同之于死而义不绝。
地绝亦难质言,且亦难免狡诈者之藉口,而刘卞谓“地既通何故追绝之”
,于义为尤允矣。
然则毖妻未故而地通,又将如何?大义灭亲,说尤牵强。
江南叛,非毖之妻叛也。
果如所言,有擅土而叛者,则一竟之民,未能自拔者,夫妇皆当离绝乎?虞溥谓毖“妻专一以事夫,夫怀贰以接己,开伪薄之风,伤贞信之义”
;卫恒谓“绝前为夺旧与新,为礼、律所不许,人情所不安”
;于义实协。
然人情非有妃匹,不能久安其处,当求归不得之日,而必责以守信独居,亦事之难行者也。
当时又有陈诜者,先娶零陵李繁姊。
产四子而遭贼。
于贼请活姑命。
贼略将李去。
诜更娶严氏。
生三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