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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其丁数,凡有40万8千,出骑兵10万1千。
所谓不待调发州县部族,而10万之兵已具。
这是辽朝很有力的常备军。
然其置之也,则必“分州县,析部族”
。
又太祖征讨四方,皇后述律氏居守,亦摘蕃汉精锐30万为属珊军。
可见辽的军队中,亦非无汉人了。
此外辽又有所谓大首领部族军,乃亲王大臣的私甲,亦可率之以从征。
国家有事,亦可向其量借。
又北方部族,服属于辽的,谓之属国,亦得向其量借兵粮。
契丹的疆域颇大,兵亦颇多而强,但其组织不坚凝。
所以天祚23失道,金兵一临,就土崩瓦解。
这不是辽的兵力不足以御金,乃是并没有从事于抵御。
其立国本无根柢,所以土崩瓦解之后,亦就更无人从事于复国运动。
耶律大石虽然有意于恢复,在旧地,亦竟不能自立了。
金朝的情形,与辽又异。
辽虽风气敦朴,然畜牧极盛,其人民并不贫穷的。
金则起于瘠土,人民非常困穷。
然亦因此而养成其耐劳而好侵掠的性质。
《金史》说其“地狭产薄,无事苦耕,可致衣食;有事苦战,可致俘获”
,可见其侵掠的动机了。
金本系一小部族,其兵全系集合女真诸部族而成。
战时的统帅,即系平时的部长。
在平时称为孛堇24,战时则称为猛安谋克。
猛安译言千夫长,谋克译言百夫长,这未必真是千夫和百夫,不过依其众寡,略分等级罢了。
金朝的兵,其初战斗力是极强的,但迁入中原之后,腐败亦很速。
看《廿二史札记·金用兵先后强弱不同》一条,便可知道。
金朝因其部落的寡少,自伐宋以后,即参用汉兵。
其初契丹、渤海、汉人等,投降金朝的,亦都授以猛安谋克。
女真的猛安谋克户,杂居汉地的,亦听其与契丹、汉人相婚姻,以相固结。
熙宗以后,渐想把兵柄收归本族。
于是罢汉人和渤海人猛安谋克的承袭。
移刺窝斡乱后,又将契丹户分散,隶属于诸猛安谋克。
世宗时,将猛安谋克户移入中原,其人既已腐败到既不能耕,又不能战,而宣宗南迁,仍倚为心腹,外不能抗敌,而内敛怨于民。
金朝的速亡,实在是其自私本族,有以自召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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