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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汉书·司马迁传》迁《报任安书》),这真是一个武士的好模范。
还有那奋不顾身、立功绝域的傅介子、常惠、陈汤、班超等,亦都是这一种人。
然而滔滔者终于不可挽了。
在汉代,此等人已如凤毛麟角,魏晋以后,遂绝迹不可复见。
岂无好人?然更不以封建时代忠臣和武士的性质出现了。
过去者已去,如死灰之不可复燃。
后人谈起这种封建时代的精神来,总觉得不胜惋惜。
然而无足惜也。
这实在不是什么好东西。
当时文臣的见解,已不免于偏狭。
武人则更其要不得。
譬如李广,因闲居之时,灞陵尉得罪了他(如灞陵尉之意,真在于奉公守法,而不是有意与他为难,还不能算得罪他,而且是个好尉),到再起时,就请尉与俱,至军而斩之,这算什么行为?他做陇西太守时,诈杀降羌八百余人,岂非武士的耻辱?至于一班出使外国之徒,利于所带的物品,可以干没,还好带私货推销,因此争求奉使。
到出使之后,又有许多粗鲁的行为,讹诈的举动,以致为国生事,引起兵端(见《史记·大宛列传》),这真是所谓浪人,真是要不得的东西。
中国幸而这种人少,要是多,所引起的外患,怕还不止五胡之乱。
封建时代的精神过去了。
社会阶级,遂全依贫富而分。
当时所谓富者,是(一)大地主;(二)大工商家。
晁错《贵粟疏》说:“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
俗之所贵,主之所贱;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上下相反,好恶乖迕,而欲国富法立,不可得也。”
可见法律全然退处于无权了。
因资本的跋扈,奴婢之数,遂大为增加。
中国古代,虽有奴婢,似乎并不靠他做生产的主力。
因为这时候,土地尚未私有,旧有的土地,都属于农民。
君大夫有封地的,至多只能苛取其租税,强征其劳力(即役),至于夺农民的土地为己有,而使奴隶从事于耕种,那是不会有这件事的(因为如此,于经济只有不利。
所以虽有**暴之君,亦只会弃田以为苑囿。
到暴力一过去,苑囿就又变作田了)。
大规模的垦荒,或使奴隶从事于别种生产事业,那时候也不会有。
其时的奴隶,只是在家庭中,以给使令,或从事于消费品的制造(如使女奴舂米、酿酒等),经济的力量所限,其势自不能甚多。
到资本主义兴起后,就不然了。
(一)土地既已私有,原来的农奴,都随着土地,变成地主的奴隶。
王莽行王田之制,称奴隶为“私属”
,和田地都不得买卖。
若非向来可以买卖,何必有此法令呢?这该是秦汉之世,奴婢增多的一大原因(所以奴婢是由俘虏、罪人两个政治上的原因造成的少,由经济上的原因造成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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