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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超然物外,视名利金钱如粪土,是金岳霖的典型名士特性。
他的一个学生这样回忆:金先生身材高大,仪表端庄,有时西服革履,执手杖,戴墨镜,一副英国绅士派头;有时着运动衫,穿短裤,球鞋,举手投足像一个训练有素的运动员;有时在西装外面套个中式长袍,戴个老八路的棉军帽……
金岳霖早年留学学政治学,对政治学理论有独到的见解。
他的博士论文在半个世纪以后仍有国外学者在引用。
他精通英文,平时用英文思考哲学问题。
他能准确地分辨出英国不同地区的发音,他用英文写的散文曾被大学外语系选作范文。
他喜欢诗词,不仅能背诵许许多多古代诗词名篇,还能对古代诗词作品作出令方家叹服的评论。
他擅作对联,常把朋友的名字嵌入联中,浑然天成,令人叫绝。
他对绘画有很高的鉴赏力,尤其对山水画的布局和意境问题有深刻的理解。
金岳霖还酷爱京剧,家中收藏许多名角的唱片。
他说看看唱片仿佛就听到了声音,他自己也能唱。
他爱好打网球,穿着高档的网球运动员服很像专业运动员,当年曾在巴黎一次留学生网球比赛中荣获亚军。
他还参加过级别很高的斗蛐蛐比赛,用一只九厘八的红牙黑打败了一分重的名星翅子。
他认为斗蛐蛐涉及高度的技术、艺术和科学。
他还是一位美食家,能对中国菜以及英法德意美等国菜的不同特点说得头头是道,能分辨出许多种不同的甜,而他最为欣赏的是“杂在别的东西里面的甜”
。
在逻辑和哲学天地里,金岳霖是逻辑思维异常清晰、哲理分析能力特别强的人;而一旦离开这块天地,他则有如孩子般天真单纯。
由于老金在日常生活中名士气或书呆子气太重,在当时的北平学术界流传着许多令人捧腹的趣事。
1925年11月,金岳霖回国,他的美国女朋友秦丽莲(LilianTaylor)也随同来到北京。
1926年,经赵元任介绍,金岳霖到清华接替教席。
他不住在校内,而是与秦丽莲住在北平城内。
那时,金岳霖酷爱养大斗鸡,屋角还摆着许多蛐蛐缸。
吃饭时,大斗鸡堂而皇之地伸脖啄食桌上菜肴,他竟安之若素,与鸡平等共餐。
有一天,金岳霖忽然给赵元任家打了一个电话,说是家里出了事,请在日本学过妇产科专业的赵太太杨步伟赶快过来帮帮忙。
杨步伟问有什么事,金岳霖说非请你来一趟不可,越快越好,事办好了请你们吃烤鸭。
当时,随同金岳霖一同回国的还有他的同居女友秦丽莲。
据说这位洋小姐“倡导不结婚,但对中国的家庭生活很感兴趣,愿意从家庭内部体验家庭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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