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这样的动物理应得到人们的赞美,而忠诚、义气、安贫、勇敢,等等好字眼都该归之于狗。
可是,我不晓得为什么中国人不分黑白的把汉奸与小人叫作走狗,倒仿佛狗是不忠诚不义气的动物。
我为狗喊冤叫屈!
猫才是好吃懒作,有肉即来,无食即去的东西。
洋奴与小人理应被叫作“走猫”
。
或者是因为狗的脾气好,不像猫那样傲慢,所以中国人不说“走猫”
而说“走狗”
?假若真是那样,我就又觉得人们未免有点“软的欺,硬的怕”
了!
不过,也许有一种狗,学名叫作“走狗”
;那我还不大清楚。
十帽
在七七抗战后,从家中跑出来的时候,我的衣服虽都是旧的,而一顶呢帽却是新的。
那是秋天在济南花了四元钱买的。
廿八年随慰劳团到华北去,在沙漠中,一阵狂风把那顶呢帽刮去,我变成了无帽之人。
假若我是在四川,我便不忙于去再买一顶—那时候物价已开始要张开翅膀。
可是,我是在北方,天已常常下雪,我不可一日无帽。
于是,在宁夏,我花了六元钱买了一顶呢帽。
在战前它公公道道的值六角钱。
这是一顶很顽皮的帽子。
它没有一定的颜色,似灰非灰,似紫非紫,似赭非赭,在阳光下,它仿佛有点发红,在暗处又好似有点绿意。
我只能用“五光十色”
去形容它,才略为近似。
它是呢帽,可是全无呢意。
我记得呢子是柔软的,这顶帽可是非常的坚硬,用指一弹,它的响。
这种不知何处制造的硬呢会把我的脑门儿勒出一道小沟,使我很不舒服;我须时时摘下帽来,教脑袋休息一下!
赶到淋了雨的时候,它就完全失去呢性,而变成铁筋洋灰的了。
因此,回到重庆以后,我总是能不戴它就不戴;一看见它我就有点害怕。
因为怕它,所以我在白象街茶馆与友摆龙门阵之际,我又买了一顶毛织的帽子。
这一顶的确是软的,软得可以折起来,我很高兴。
不幸,这高兴又是短命的。
只戴了半个钟头,我的头就好像发了火,痒得很。
原来它是用野牛毛织成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