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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约翰向来看不起日本人,不为别的,而只为他自己是在英国府做事—他以为英国府的一个仆人也比日本使馆的参赞或秘书还要高贵得多。
对于这件以烂纸破布做军服的事,从他的基督徒的立场来说,也是违反上帝的旨意的,因为这是欺骗。
无论从哪方面看吧,他都应该对这件事不发生兴趣,而只付之一笑。
但是,他到底是个人;人若见了钱而还不忘了英国府与上帝,还成为人么?他决定做个人,即便是把灵魂交给了魔鬼。
况且他觉得这样赚几个钱,并不能算犯罪,因为他赚的是日本人的钱。
至于由他手里制造出那种军服的代用品,是否对得起那些兵士们,他以为无须考虑,因为伪军都是中国人,而他是向来不把中国人放在心上的。
整花了十天的工夫,他和那个朋友变成了莫逆。
凡是该往冠家送的黄油,罐头,与白兰地,都送到那个朋友的家中去。
这样,他分到了一小股特权,承办一千套军衣。
得到这点特权之后,他十分虔敬地做了礼拜,领了圣餐,并且献了五角钱(平日做礼拜,他只献一角),感谢上帝。
然后,他决定找长顺合作,因为在全胡同之中只有长顺最诚实,而且和他有来往。
约翰的办法是这样的:他先预支一点钱,作为资本。
然后,他教长顺去收买破布,破衣服,和烂纸。
破衣服若是棉的,便将棉花抽出来,整理好再卖出去。
卖旧棉花的利钱,他和长顺三七分账;他七成,长顺三成。
这不大公平,但是他以为长顺既是个孩子,当然不能和一个成人,况且是世袭基督徒,平分秋色。
把破布破衣服买来,须由长顺洗刷干净,而后拼到一块—“你的外婆总会做这个的,找小崔寡妇帮帮忙也行;总之,这是你的事,你怎办怎好。”
拼好了破布,把烂纸絮在里面—“纸不要弄平了,那既费料子,又显着单薄,顶好就那么团团着放进去,好显出很厚实;分量也轻,省脚力。”
絮好,粗枝大叶地一缝,再横竖都“行”
上几道,省得用手一提,纸就都往下面坠,变成了破纸口袋。
“这些,”
约翰恳切地嘱咐:“都由你做。
你跑路,用水,用针线,干活儿,我都不管;每套做成,我给你一块钱。
一千套就是一千块呀!
你可是得有账。
我交给你多少钱,用了多少钱—只算买材料哟,车钱,水钱什么的,都不算哟!
—你每天要报账;我不在家,你报给我太太听。
账目清楚,军衣做得好,我才能每套给你一块钱;哪样有毛病,我都扣你的钱,听明白了没有?我是基督徒,做事最清楚公道,亲是亲,财是财,要分得明明白白!
你懂?”
这末两个字是用英文说的,以便增加言语的威力。
没详细考虑,程长顺一下子都答应了。
他顾不得计算除了车钱,水钱,灯油钱,针线钱,一块钱还能剩下多少。
他顾不得盘算,去收买,去整理,去洗刷,去拼凑,去缝起,去记账,要出多少劳力,费多少时间。
他只看见了远远的那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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