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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招弟拦住了他们:“别胡闹!
人家小文是北平数一数二的琴师!
你们杀了他,他也不会来!
只要有他,我就砸不了;没他呀,我准玩完!
算了吧,咱们先打几圈吧!”
东阳还有事,大赤包还有事,胖菊子也还有事。
可是中国人的事一遇见麻雀也不怎么就变成了没事,大家很快地入了座。
亦陀在大赤包背后看了两把歪脖子胡,轻轻地溜出去。
他去找程长顺。
生活的困苦会强迫着人早熟。
长顺儿长了一点身量,也增长了更多的老气,看着很像个成人了。
自从小崔死后,他就跟丁约翰合作,做了个小生意。
这个小生意很奇特而肮脏。
丁约翰是发现者。
在英国府,他常看到街上一大车一大车的往日本使馆和兵营拉旧布的军服。
军服分明是棉的,因为上下身都那么厚墩墩的。
可是,分量很轻,每一车都堆得很高,而拉车的人或马似乎并不很吃力。
这引起他的好奇心。
他找了个在日本军营做工友的打听打听。
那个工友是他的朋友—在使馆区做工友的都自成一帮—可是不肯痛痛快快地告诉他那到底是怎回事。
丁约翰,身为英国府的摆台的,当然有些看不起在日本军营做工友的朋友,本想扬着脸走开,不再探问。
可是,福至心灵,他约那个朋友去喝两杯酒。
以一个世袭基督教徒而言,他向来反对吃酒;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只好对上帝告个便。
酒果然有灵验,三杯下去,那个朋友口吐了真言。
那是这样一回事:日本在华北招收了许多伪军,到了冬天当然要给他们每人一身棉军衣。
可是,华北的棉花已都被日本人运回国去,不能为伪军再运回来。
于是日本的策士们埋头研究了许多日子,发明了一种代用品。
这种代用品无须用机器造,也无须在上海或天津定做,而只需要一些破布与烂纸就能做成。
这就是丁约翰所看到的一车一车的军衣。
这种军衣一碰就破,一湿就瘫;就是在最完好的时候,穿上也不挡寒。
虽然如此,伪军可是到底得着了军衣—日本人管它叫作军衣,它便是军衣。
这批军衣的承做者是个日本人。
日本人使馆的工友们贿赂了这日本人,取得了特权去委托他们自己的亲友制作。
那位朋友也便是得到特权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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