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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不到情敌,完全没有丝毫信息,所以根本无从下手制胜。
而她未婚夫不在身边的事实,原本应该是麦世希绝好的机会,可这机会带来的所有期望却在丁安凡一次次巧妙的太极推手下逐渐落空。
终于有一天麦世希意识到,丁安凡的深不可测,远非那些女星能比,她看似毫不设防,却处处设防。
于是麦世希只好换一种追求方式,化之前的紧锣密鼓为和风细雨,不再频繁发邀请,而是试图真正了解她的生活,包括一切兴趣爱好。
这种方式他之前从未尝试过,此时仿佛在开垦一块处女地,显得谨慎笨拙。
他不习惯在成功之前放弃,他自命拥有父亲遗传给他的惊人毅力和恒心,相信总有一天,丁安凡会成为他的女友。
虽然她很特别,但毕竟是个女人。
那本《秦观词集》,就是在这种情形下买的。
在众多词人中,丁安凡并非最欣赏秦观,喜欢苏轼和辛弃疾更多一些,这与她稍带豪放的性格相符。
然而她最爱的一首词,却是秦观所作,便是那首脍炙人口的《鹊桥仙》。
“你为什么最喜欢这首?”
问这句话的时候,麦世希正和丁安凡在街心公园散步,这次机会很好,丁安凡任教的高中正好开运动会,他也借路过之名去看望她,顺势邀请她到周围走一走。
“因为最后一句。”
丁安凡慢慢地走着,闲闲说道。
风吹起她的风衣和长发,她双腿修长,肩宽腰细,穿风衣很好看,跳跃的发尾不时拂着她的脸颊,和她并排的麦世希也趁机好好端详了她一回。
丁安凡的皮肤很光滑,毛孔微细得几乎看不出,除了鼻子附近散落着几颗可以忽略不计的雀斑之外,其余部分简直无可挑剔。
最可贵的是她完全素面朝天,而麦世希所接触过的女演员,搽上再厚的粉底也未必能达到这个效果。
那一刻麦世希很想揽住她的腰,但理智提醒他不得轻举妄动,结果他只轻轻拍了拍丁安凡的肩膀,轻描淡写问了一句:“是那句‘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么?”
“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丁安凡纠正他道,“这个词牌的上下阕第五句最后两个字都是平声。”
麦世希望住她,自我解嘲地笑着:“和你谈诗词,我总是露怯。”
“露怯怕什么?”
丁安凡扑哧笑了起来,“我顶讨厌和不懂装懂的人说话,还好你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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