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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虽然没有进过一所中学,但是在46岁的时候,有4所所学院已经授予了他荣誉学位,他同时也成为民主党全国委员会的主席、美国邮政总局局长。
在这期间,他培养了一种惊人的能力:轻易记住他人的名字。
记者访问吉姆时,请教他成功的秘诀,他说:“努力工作。”
于是记者说:“别开玩笑了。”
他反问记者,让记者替自己回答成功的原因,记者回答道:“听说你可以叫出一万个人的名字。”
“我能叫出五万个人的名字。”
他说。
千万不要忽视这一点,正是因为他的这项能力,富兰克林·罗斯福在他的帮助下进入了白宫。
在吉姆为一家石膏公司推销产品的那几年以及在小镇上作为一名公务员的那几年,他创造了一套记住别人姓名的方法。
这种方法其实很简单,每当新认识一个人时,他都会问清楚这个人的全名、家庭人口、职业以及政治观点,然后把这些资料全记在脑海里。
第二次他又碰到那个人的时候,即使过了一年,他还是能拍拍对方的肩膀,询问起他的妻子和孩子的情况,以及他家后面种的那些植物。
难怪他有一大群拥护他的人!
在罗斯福竞选总统活动开展以前的好几个月,吉姆每天都写好几百封信,给遍布西部和西北部各州的人们。
然后,他跳上火车,在19天内足迹踏遍了19个州。
他以马车、火车、汽车和轻舟代步,走完了12000英里的路程。
每到一个市镇,他就会和自己所认识的人一起吃早餐或午餐,喝茶或者吃晚饭,跟他们谈肺腑之言。
然后,又继续他的下一站。
等他回到东部,他就写信给他到过的每一个市镇上的某个人,索取一份所有他谈过话的人的名单,然后加以整理。
如此一来,他就有了成千上万个人的名字了。
名单上的每一个人,都会收到一封吉姆的私函。
那些信都以“亲爱的比尔”
,或者“亲爱的杰克”
开头,结尾总是签上“吉姆”
。
吉姆早年就发现:一般人对自己的名字比对地球上所有名字的总和还要感兴趣。
记住人们的名字,而且很轻易就能叫出来,等于给予别人一个很巧妙而又有效的赞美。
如果把别人的名字忘掉或者写错,你就会处于一种非常不利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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