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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样做的时候,一定要举例来说明。
听众可不爱听空泛陈旧的讲演。
千万不可以认为随意读些报章杂志,就可以讲述这些题目。
如果自己所知的不比听众多多少,那还是避开为妙。
但是反过来说,既然你曾经投入多年的时间研究它,那毫无疑问,这是注定该你说的题目,绝对要用它。
上一节已经指出,准备讲演并不只包括写些字在纸上,或者背诵一连串的词句;它也不是从匆忙读过的报章杂志里抽取第二手的材料。
应该在自己的脑海及心灵里深掘,并将生命贮藏在那儿的信念提取。
不必怀疑那里有没有材料,当然在那里有,而且贮藏丰富,只等你去发掘。
也不要以为这样的题材太个人化、太轻微,听众不会喜欢听。
其实,这样的讲演极能让人快乐,使人感动。
比人听过的那些职业演讲家的演讲更能让人快乐,也更能让人感动。
2.对自己要讲的题目充满热情
当然,不是说你有资格谈的话题就一定会引起听众的兴趣。
比如说,我是一个“自己动手”
的忠实实践者,那我确实有资格谈谈洗盘子的事。
可是我并不热衷于此,事实上是我一点都不愿去想它,你能肯定我能把这个题目讲好吗?但是,我却听过家庭主妇们——也就是家庭主管们——把这个题目说得精彩极了。
她们心里或者对永远洗不完的盘子、碗筷有股无名的怒火,或者发现了新方法可以处理这恼人的工作。
不管怎样,她们对这个题材来劲。
所以,她们可以就这个题目说得津津有味。
有个简单的问题可以帮你确认,你认为合适的题目,是否适合当众谈论。
你问问自己,如果有人站起来直言反对你的观点,你会不会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激烈地为自己辩护?如果你会,你的题目一定就适合。
1926年,我曾到瑞士的日内瓦参观国际联盟第七次大会。
后来对当时的情形记了笔记。
最近,我无意间又翻到这些笔记。
以下是其中一段:“在三四个死气沉沉的演讲者读完自己的手稿之后,加拿大的乔治·佛斯特爵士上台发言。
我看到他没有携带任何纸张或字条,不禁大为欣赏。
他专注于他要讲的事情上,常常通过手势来强调他的观点。
他很想让那些思想被听众了解,热切地把那些珍贵的理念传达。
这种情形很清楚,一如窗外澄明的日内瓦湖。
我在教学上一直倡导的那些法则,在他的讲演里完美无余地得到展现。”
我经常会想起乔治爵士的讲演。
他真诚,热心。
唯有对所选的题目是真心所感、真心所想时,才会有如此的显露。
福胜·J·辛主教,是美国最具震撼力的演讲家。
他从早年生活中也学到了这样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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