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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胃口非常好,但从来不喝酒和咖啡,也不喜欢抽烟。
在他写作的时候,对饮食并不很在意,甚至常常会忘了这方面的需求。
如果有朋友在他正工作的时候拜访他,他往往不愿意说话,只是用左手打手势招呼一下对方,右手却毫不停顿地写作。
这位文坛怪人,连写作时所用的纸和笔也有些特异之处:他写小说必须要用蓝纸,而写诗必须用黄纸;假如他要为一家杂志写一篇短文,那就非用玫瑰色的稿纸不可;而且所用的笔也各不相同。
蓝色墨水他从来都不用,而且也不会规规矩矩地坐在写字台边上写剧本。
他每次都必须躺在沙发椅上,在肘下放一个柔软的枕头,他的文思这才会浪潮般涌来,他就是这样写出了一部部伟大的剧本。
这可笑吗?的确有点可笑!
但是,请你先不要急于嘲笑他,让我再把他的成绩说给你听一听后,你再下结论。
他写了100种以上的剧本以及大量的小说和历史著作。
如今他的全集竟达到了1200卷之多!
想一想吧!
1200卷!
这几乎是高尔斯华绥、萧伯纳、斯蒂芬、韦尔斯、吉卜林、莱因哈特这些人的全部作品加起来的两倍。
他赚了500万元以上——比他同时代的其他任何作家的收入都要高。
事实上,历史上的作家很少有人能接近这样的一种纪录。
然而,当他的第一个剧本上演的时候,他却是孑然一身,穷得连硬领都没得戴,于是他就从一块白色的车板上割下一个硬领,戴着它到剧院去参加他一生中最重大的事情。
这位体型肥胖的文坛巨子,在家中很孝敬他的母亲,他是一个孝子。
就在他的处女作剧本初次上演的前三天,他的母亲患了严重的中风,这使他着急万分。
当大仲马在巴黎初露锋芒的那天晚上,他还没忘了在每一幕戏闭幕的中场休息的时候,拼命跑回家赶到母亲的病床边探望他的母亲,问她想要什么东西。
也就在那一天晚上,大仲马的名字震惊了全巴黎,而他当时却在母亲病榻前挨到了天亮。
大仲马作品中所描写的人物形象鲜明,栩栩如生。
即使我们现在读了,仍不禁深深地感受到一种亲切。
有时他在写作时也会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好像他笔下的人物正出现在他面前似的。
许多小说家都认为写作是一件可怕的事,而大仲马却运用他的生花妙笔,很自然而轻松地吐出了如丝一般绵长而灿烂的故事。
他精力饱满,时常乘车或骑马出外旅行,他的足迹几乎遍布整个欧洲。
他常常会同时写5篇小说,作为长篇连载在报纸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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