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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官和通讯员流露出不解的紧张神情,李韩只是看向了正在高处拼枪的宋捡。
当然会活着,全基地最怕死的哨兵来了。
正因为怕死,才会疯狂杀光能威胁生命的目标,宋捡一个人就是一支狙击小队的战斗力。
A级哨兵能分到这么多火力?高台掩体上,宋捡已经打开了他的武器袋,时间紧迫,里面是枪的零件。
乌黑枪管,瞄准具、活塞及活塞杆,再有机匣、枪机、复进机、击发机、弹匣、枪托……一个一个零件组装好,一支长1米5的重狙,黑压压地立在掩体上。
他随着枪身低伏,一个身体修长善于隐蔽的狙击手。
枪身是纯黑色,亚光面,每个部件都保养得当,是精密工具。
宋捡爱惜地亲吻枪口,口径127毫米,初速900米每秒,枪管长74厘米,缠距380毫米。
8条膛线,右旋,最大精确射程2000米,最大射程2600米,光学瞄准镜,减震支架上有一个十字型的刻痕。
他自己刻上去的。
觉醒后,宋捡除了学认字,就在学开枪。
哥说过,枪能保护他们。
他要活着,没找到小狼哥之前,绝对不能出事。
李韩走上来,打开了箱子,全部是枪匣。
宋捡用的狙是连击狙,一个枪匣20枚拽光弹。
不断有照明弹打上半空,正前方传来成片的嘶吼声。
那已经不是人类的声音了,像某种虫子和野兽的混合。
“开火!”
指挥官下令了,“尽量瞄准头部,守住这条路线!”
橘红色的火力密织成网,燃烧器冲半空喷出了火舌,不放过任何一只沙蚊。
被寄生的宿主倒下了,无数沙蚊震着翅膀飞出来,再被火烧成一个个下坠的火球。
宋捡还没开枪,在测量风速,同时校对精准度。
拽光弹的栗色弹尖推进弹匣,很少有人用这种弹,因为弹头重量在飞行中不断减轻,弹道不稳定,但却是唯一一种能在夜间观察弹着点的。
宋捡很喜欢用它,因为它亮。
他趴下,摘掉没有度数的眼镜,眼窝对准瞄准镜,开始降低呼吸频率,轻轻咬着自己的狗牌。
挽起的右腕口,戴着一串狼牙手链,是他当年哭闹着从教官手里要回来的。
狼牙很旧了,已经从白变成了米黄色。
又一颗照明弹打上天空,亮如正午。
宋捡开火了。
沙漠的风将他的迷彩服吹得猎猎响。
随着一声击针撞击底火的“叮”
,瞄准镜里,十字分划板锁定的寄主直接被爆头。
宋捡再次拉动枪栓、扣动扳机、退掉弹壳、上膛修正……像一条蛇,静静地瞄准他的猎物。
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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