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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已经和哥分开七年了,这七年里,自己都没能找到他。
可是还有那么多基地,又有那么多哨兵。
战场只会越来越大,自己未必能撑过每一天。
每次出任务回来,倒腾几根小木棍和罐头,赚几十个点数。
可通过黑市买一个牺牲名额,要几万点。
女人看他有点犹豫了:“你要是不想干……”
“我干。”
宋捡捏着自己的指节。
既然自己连周允那样的程度都承受了,B级向导应该没什么问题。
“你很干脆啊。”
女人想在宋捡胸口摸一把,宋捡躲开了,她的指尖只碰到布料,但不妨碍她的触觉捕捉信息。
那底下是年轻活跃的身体,薄薄一层肌肉附着在人体骨骼上,形状不错。
“嗯,我很干脆。”
宋捡慢慢点着头,“一次多少点数啊?什么时候开始?”
“一次五千点,三天之后,我有一位常客要来。”
女人收了木棍和罐头,“我有一个问题,你为什么非要弄到牺牲名额?就这么……盼着自己死吗?”
宋捡凝着目光,盯着一处,缓慢地摇了摇头。
“人总会死的,我比谁都怕死,如果有危险,我跑得比谁都快。”
宋捡说。
“那是为什么?”
女人给他倒了杯水。
“为了……为了留个名字和照片。
即便我家人找不着我了,我也能把名字留下来,当他找到的时候,就知道我的牺牲时间,知道我牺牲在哪里。”
知道他亲手捡的小狗分化成了哨兵,知道小狗长大之后是什么样子……宋捡把水饮尽。
离开这条街,宋捡又去了自己经常光顾的酒水旅馆,这里是哨兵们醉生梦死消遣的地方。
他们喝很粗制滥造的啤酒,尽情地消磨时光,喝醉之后也会抱在一起,无论性别,看对眼就换个地方。
大家都无处而去,留在移动基地里,好歹有吃有喝有住处。
离开这里,流民的生活更加颠沛流离,没有人工向导素也撑不了太久。
宋捡远离人群,用点数换了两杯粗啤,希望自己赶紧喝醉。
他酒量不好,其实一杯就要飘起来了,喝醉了,能在梦里见到哥,如果醉得厉害,能梦到哥哄哄自己。
可是哥长什么样呢?不知道。
宋捡喝得醉醺醺,迷迷瞪瞪坐列车回去。
时不时打一个小小的酒嗝,幻想一下。
哥应该是……挺帅的吧?肯定是。
小时候没有好不好看的概念,还有人说自己长得不错,用罐头和哥换。
哥怎么说的来着?宋捡回忆着笑了笑,哥好像当时没说话,就拉了拉自己脖子上的麻绳,带自己走了。
就因为哥没及时说话,自己还生气,闹别扭。
后来越长越大,开始有人说哥好看了,夸他是营地里最英俊的,宋捡记得那时候自己每天早上都要给哥编辫子,还要换头绳,可喜欢听别人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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