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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民营地的夜晚通常都是安静的。
没有太多灯光,光线只存在于帐篷当中,帐篷外面用来照亮的是自然火堆。
除了风声,还有少量人员谈话的动静,以及营地边缘的狼叫声。
狼已经叫了很多天了,是在呼唤同伴还是缅怀,张牧也不知道。
那一天周允离开了营地,宋捡也离开了,当天夜里他们的狼群也离开了一小部分,由那一匹眼睛瞎掉的黑狼带走的。
原本张牧想阻拦它们,它们的伤还没有好,如果冒失地闯进无人沙漠,很有可能饿死渴死。
可是根本拦不住,狼的性格太过刚硬,根本没有缓和的机会。
他以为狼群会阻止它带狼离开,却没想到不仅没有,还用长长的嚎叫声为它送行。
它们都知道它这一去就不会再回来,挨个儿用鼻尖去嗅,用舌头、亲吻去表示不舍和再见,却没有一匹狼选择阻拦。
或许这就是荒漠狼的宿命,生与死对它们来说都不算什么,也有可能根本没有生死的概念。
它们从沙漠里而生,最后的结局都是留在沙漠里风化。
这是狼群的归宿,也是它们自己选择的不驯服的道路。
“爸,回去吧,后半夜太冷了。”
张艺从帐篷里钻出来,营地的重建刚刚有了起色,最起码每一家都有一个小帐篷来睡觉。
“风太大了,吹得狼叫声特别远,你听。”
张牧抽着一根烟,披着他厚厚的大衣。
“是啊,狼叫声真好听。”
张艺找了个地方,坐在父亲的旁边,一起看着营地边缘那一圈火,像一道保护他们的线,“爸,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狼叫声的?”
张牧笑了一下,这几天,他老得仿佛非常快。
“不知道啊,时间过得太快了,一转眼就习惯了。
最开始那几年,我总是担心它们会发疯,你也知道,带着一群狼的日子总是提心吊胆,它们和猎狗不一样。
可能两个世纪前还有城市和绿洲的时候,狼群能够被人类饲养,现在活下来的那些狼,都是最凶猛凶残的狼的后代,不亲人。”
“我小时候也害怕它们。”
张艺拢了拢外衣,夜晚温度太低,经受过沙漠磨练的动物没有一种是柔弱的,野兔子的长腿方便奔跑,飞鸟飞得更高,连蜈蚣都有一米多长。
“现在也习惯了吧?”
张牧闭上了眼睛,“你仔细听,其实可以听出它们叫声不一样。
现在正在叫唤的是头狼,那是出生在宋捡身边的,跟着呼应的是它的配偶,每一匹都有自己的声音,和人差不多。
“我听不出来,我觉得都差不多。”
张艺还没学会分辨狼叫的能力,这些年的夜晚他很少出帐篷,大多数时间都用来看书,“爸,我看书上说,地球的南北极还是有海洋的,真的吗?”
“不知道。”
张牧从出生就在沙子里打转,海洋是什么,他根本没法想象,“你又看什么书了?”
“以前存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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