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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要救你。”
元无瑾捏起我手,“现在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了,你一定要报答我、效忠我,以后拼尽全力来保护我,做我在代国扩张势力的第一个属臣。”
原来他是借此来收一个必定忠心的属臣,而这样的荣幸,属于我。
我不假思索地点点头,向他拜伏下去:“多谢公子救命之恩,我今后就是公子的人,对天立誓,绝不背弃!”
元无瑾一听,开心得一把将我抱住,一边夸赞一边使劲跟我蹭脸。
这动作确实有些把我吓到,我不知该不该收起手臂回抱他。
最后浅浅地圈住他腰,算回应了。
我看昏黄烛光照在我们身上,在地面拉出一双长长的人影。
元无瑾面颊蹭在我颈边,他眼尾微挑,唇红齿白,我这样看着,心里像有一根线绕过尖头,被轻轻挠了一挠。
于是,我忍不住说出了一句话,那大约是我此生最后悔的一句话。
“公子既需要我效忠,我会永远做公子的影子,一直到死的。”
正是这天晚上,他把着我手,教我写字,给我取了个名字。
珉,承珉。
那时他没有说清,我不晓得这个稍显刁钻的“珉”
字是何意,只觉得似乎和“瑾”
字很像。
后来慢慢跟着学多了,我才弄明白,瑾是美玉,而珉乃似玉非玉的石头。
这名字意为,我是他的附庸。
其实也没那么差。
我能被这样的王孙贵族所救,能有吃喝能学习,已是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怎能再贪心不足?
能有幸做他的影子,已不知多好命了。
而他真正喜欢的人,喜欢得至今都无法放下的人,赵牧,和我完全不一样。
他是贵族。
赵家是代国公卿世家,赵牧是赵家庶出的第六子。
代国与殷国关系一向不和,在太学中,吾王受尽冷眼,愿意与之深交的,唯有赵牧一人。
为了效仿田氏代齐的伟大计策,吾王将赵牧作为了解代国朝政的突破口。
他主动积极地与赵牧交好,一同修习典籍、学习六艺。
太学中,他们整日黏在一起谈笑风生,交流殷代两国各种习俗和贵族娱乐的不同。
这些话题我无法加入,我在太学是作为奴仆旁听,诗书学得不精,唯有兵法能多听进去些许,射箭骑马等跟着练一练。
所谓习俗,贵族娱乐,离我太远。
我只能去考虑公子的空简够不够、笔墨是否应更换,公子今日想吃什么菜。
我只能尽我所能照顾好娇贵的公子,再站在远远的地方,像一粒灰尘一样,默默看着他们。
即便到十六七岁时,我逐渐发现赵牧与我的公子之间越来越不对,我也不能做什么。
对公子而言,这可是拉拢代国贵族最好用的手段。
我一直以为只是手段,至多只是交友,没有别的。
即便他们已那样亲昵。
我会这样以为,原因很简单。
公子十七岁生辰那日,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向姒夫人提出一个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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