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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砚秋走到跟前。
“同志,我来报名搬运工。”
登记的人抬头看了他一眼。
上下打量。
瘦。
太瘦了。
身上的棉袄打了七八个补丁,
露出来的棉絮像老鼠啃过的一样参差不齐。
脸颊凹进去两块,颧骨高耸,胡茬有半寸长。
两只手——
手指修长,但骨节粗大,
指缝里全是乾裂的血口子。
这是个干苦力的身板吗?
登记的人皱了皱眉。
“你哪个村的?”
“程家湾。
顾砚秋。”
“干过重活没有?搬砖一天最少三千块,八十斤一摞,从窑口搬到料场——一百多步远。”
“干过。”
顾砚秋说。
干过。
六年前——不,五年前——在省城纺织厂当搬运工的时候,他一天搬过两百包棉纱。
每包一百二十斤。
但那是五年前。
这五年里,他在程家湾当了五年“懒汉”
——喝酒、熬日子、烂泥一样地活。
肌肉退化了,体力萎缩了,整个人像一台生了锈的机器。
登记的人半信半疑,但人手不够——正月里没几个人愿意来干这种苦活——他在本子上记了一笔。
“行,先试一天。
跟上。”
——
砖窑厂的活,比顾砚秋想像的还重。
窑口出来的砖带著滚烫的余温——刚烧好的红砖,表面还冒著热气,搬的时候得戴著手套,不戴就烫手。
但手套是纱布的,薄得跟纸似的,烫劲儿一样往手心里钻。
八十斤一摞——八块砖码在一起,用草绳捆著,往肩上一甩,扛著走一百多步,放到料场的架子上,码好,再走回去。
一趟两分钟。
一天跑几百趟。
顾砚秋扛了第一趟的时候,肩膀就疼得像被人拿锯子锯。
八十斤——不算重。
但五年不干体力活的身体,跟一台报废的拖拉机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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