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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环境造就性格”
的典型例子。
所谓环境,主要是父亲对他的培养,还有周围的世态炎凉。
首先他一点都不像父亲那样糊涂,让感情左右自己的判断;他的自我中心的性情使得他对任何人都不付出感情,因而当他策划起阴谋来时,头脑是十分清醒的。
他也有狂热的时候,那不过是急于登上权力的高峰罢了,那种狂热后来使得他机关算尽,却算不了自己的性命。
其次他什么人都不相信,不管对谁都不讲真话,谁如果爱他,他就把那种爱当作实现自己野心的垫脚石,尽量践踏利用。
由于自己私生子的地位,他对于人性中的恶是深有体会的,看得很清的,他直言不讳地主张要把这恶作为自己行为的动力,不断鞭策自己去获取梦寐以求的东西。
他觉得自己比谁都世故。
你所指责我的事情,我全都做了;而且我所干的事更多,多得多;总有一天会全部暴露的。
命运的轮已经转满一圈,我落到了这个地方。
以上埃德蒙所说的话表明,他在死期快到的情况之下看出了自己所做的一切毫无意义,早知到头来难免一死,就会要选择另外的活法了。
所以最后他要“做一件违反我本性的好事”
也就可以理解了。
然而埃德蒙的这种清醒和理性仍然是继承了他父亲的(葛罗斯特除了对儿子这一件事之外,在其他事情上都是头脑清楚,有正义感,有同情心的),只是他将这种理性作了一个反面的发挥而已。
这种对照让人感叹情感世界真是千奇百怪,种下的是豆,收获的是蛇。
葛罗斯特对自己的放纵终于结出了最可怕的果子:他被挖出双眼,赶到荒原上;他的大儿子则被他派出的人追杀,只好匿名隐姓,装成疯子在荒原流浪。
这又是一个自作自受的例子。
性格火热的葛罗斯特由于过于欣赏自己,忘记了自己的弱点,同样也导致了“心碎”
的结局。
在这个走向心碎的旅途中,伴随他的是他那装扮成疯人的大儿子埃德加。
埃德加就像是伯爵的良心,他之所以始终不向父亲表明身份,为的是不要让人类软弱的情感腐蚀了他自己复仇的意志,他将这种理性的精神一直坚持到了最后。
作为儿子,他对于父亲的弱点有深入骨髓的体验,正是这种体验使他的认识变得十分清晰,从而走了一条同父亲相反的路。
读完剧本给人的印象是:人是多么软弱的动物,他对于自己的弱点又是多么的无能为力;受到天性所控制的人要不随波逐流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每一种的放纵,都会遭到相应的惩罚。
那么人还可以干什么呢?人可以做,也是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认识,如同伟大的莎士比亚通过这个悲剧所做的那样。
世界不会因为人的认识而变得更美好,但世界很可能因为人停止对它的认识而毁灭。
这里的世界,指的是人性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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