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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进一家风格古朴的小酒馆,这里的一切同我二十五年前第一次来到这座城市时看到的样子别无二致:同样的老板娘,同样的位置上坐着同样的顾客,他们面前摆着同样的饮料。
对我来说,这个不起眼的酒馆就是一个遁世之所。
没错,它只是个遁世之所,就像楼道上那棵南洋杉旁边的小花园一样。
然而,我在这里找不到家的感觉,我与这里的社区格格不入,只能找到这样一隅静谧之地,坐在舞台前观看陌生人表演陌生的戏剧。
因此,这样一个安静之所也是有价值的。
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喧闹,没有刺耳的音乐,有的只是几个心平气和的市民,他们坐在不加任何装饰的木桌旁(没有大理石或珐琅镶面,没有豪华的桌布或黄铜装饰),在夜晚享受着香醇美酒。
这几个常客我都面熟,他们可能都是些名副其实的俗人。
也许在他们家里,在他们庸俗的住所里,摆放着沉闷的神龛,上面供奉着愚蠢而虚伪的苟安之神;但他们也可能是像我一样孤僻的、“误入歧途”
的人,或是沉默的饮酒者,思索着毫无价值的理想——他们也是孤独的狼和可怜人。
但他们究竟是些什么人,我无从得知。
乡愁、失望或填补精神空虚的需要把他们吸引到了这里。
已婚男子在这里追寻单身时光,而年迈的公务员则在这里回忆求学岁月。
他们都相当沉默寡言,喜欢喝酒,就像我一样,宁愿独自坐在这里喝上半升阿尔萨斯葡萄酒。
我刚喝下一口阿尔萨斯葡萄酒,就突然想起,除了早晨吃了点面包外,我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了。
真奇怪,人类什么东西都能吞得下去!
我一定是看了十分钟报纸,让某个不负责任的家伙——那种把别人说的话囫囵吞进嘴里,然后不经消化又吐出来的人——的精神透过我的眼睛进入我的身体,我“吃”
下了一整篮这样的精神垃圾。
接着我狼吞虎咽地吃下了一大块牛肝,它是从一头被屠宰的小牛身上割下来的。
真奇怪!
最好的还是阿尔萨斯葡萄酒。
我并不偏爱那些容易上头的烈性酒,至少平时不怎么喝,尽管它们以其独特的味道而闻名,在酒客们眼里颇有魅力。
最重要的是,我喜欢非常清淡纯正、籍籍无名的当地葡萄酒。
这种酒不易上头,有一种混合着乡村、土地、蓝天和森林气息的独特美味。
对我而言,一杯阿尔萨斯葡萄酒和一块可口的面包就是一顿佳肴。
但现在我已经吃下了一份牛肝——对我这种很少吃肉的人来说,这是一种古怪的嗜好——并且又斟满了第二杯酒。
想来也怪,在某个绿色山谷里,某个勤劳壮实的农夫居然不辞辛劳地种植葡萄,再将收获的葡萄压榨成葡萄酒。
他们为的是什么?难道为的就是让千里之外某些失望的市民和无助的“独狼”
能够静静地坐下来,从他们的酒杯里汲取一点勇气或片刻的欢愉吗?
奇不奇怪,我才不管呢!
反正喝酒也不是坏事,它有助于改善我的情绪。
看到报纸文章里那些荒唐无稽的文字,我终于轻松地笑了起来。
木管乐器演奏的那一段轻柔的旋律,本来已经被遗忘,此刻又浮现在我的脑海中,它像一个发光的小肥皂泡在我的体内升起,把整个世界映照成一个五颜六色的微型世界,然后又逐渐消散。
如果这美妙的小旋律在我的灵魂里悄悄地扎下根来,有一天又在我的身体里绽放出五颜六色的花朵,我怎么可能完全迷失呢?即使我是一只迷途的动物,不了解周围的世界,但只要能听到这美妙的旋律,我愚蠢的生活也还是有些意义的。
我内心仍有某种东西可以对外界的事物做出反应,可以接受来自那遥远世界的呼唤。
我的大脑就像个巨大的仓库,储存了上千幅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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