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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记不起在羊圈里干活时,可曾对哪只羊偏爱过了。
然而那是可能的。
总之,这篇小说反映出早年我是个多愁善感的孤儿,一面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动物身上,一面又从动物那里寻求温暖。
在小学及初中工读时,我还织过几年地毯:从杂毛、牛毛一直织到羊毛毯。
就在刚刚织上土耳其凸花毯时,换了工种。
但是我从来不喜欢回忆那段生活。
唯一写到织地毯往事的,是《落日》。
多年来,我却常缅怀看羊的那段日子。
所以我把自己的出生地羊管胡同故意改为羊“信”
胡同。
唯一写到狗的,是《花子与老黄》。
这里,我用的是第一人称:一位阔少爷。
小时,我的朋友大多是穷哥儿们,可也有过几位阔同学。
一位住在清河,父亲是那里织呢厂的总工程师;另一位在城里。
我曾在他们家度过一两个寒暑假,从而体验了一下富家子弟的生活。
他们家有厨师、奶妈、老妈子、拉车的和听差。
那些“下人”
口口声声称他作“少爷”
。
我写《花子与老黄》的主导意图是写那些“下人”
生活的悲苦和毫无保障。
刚好听人讲起疯犬症有多么可怕。
于是,我就编了这个故事来鸣不平。
情节虽是虚构的,但这样的不公以及比这更为不公的事,是完全可能发生的。
这篇小说一开头,我就描述了花子(“我的护兵”
)的情态。
写它的顽皮,对主人的媚态,以及对生人的凶劲儿。
羊对人是一视同仁的,狗则爱憎分明。
我养过狗,也同旁人的狗打过许多交道——尤其是送羊奶时,每天都得同它们搏斗一番。
每当我放下新奶,取走空瓶时,那些责任心过强的家犬总以为我偷了什么走,就死追着我狂吠。
自然,我也曾有过自己的黑儿,对人犬之间的友谊,我并不陌生。
其实,我从未见过疯狗,只听说过。
在写花子疯了时,我就没正面去描绘。
我只写七少爷连疯狗都护着的执拗劲儿以及老黄的愚忠。
故事结尾,我怀着愤愤不平的心情写了女主人的无情无义以及老黄的悲惨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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