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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枕薪:《女士》,载《解放画报》1921年9月30日第15期。
[10]见枕薪《女士》一文及其文后该报主编周剑云的“附志”
。
[11]陆秋心:《消灭“妾”
和“妓”
两个字》,载《新妇女》1920年1月创刊号。
[12]周慧专(注明为“湖北省立女子中学三年级生”
):《婦当作媍新说》,载《妇女杂志》1920年第6卷第10号“读者论坛”
。
周慧专的同班女生傅淑华也与她采取一致态度,后者在同一期“读者论坛”
上发表《如何唤醒一般之中国媍女》,文中即改“婦”
为“媍”
。
[13]何震:《女子复权论》,载《天义》1907年6月25日第2号(卷)。
[14]楚北英雌:《支那女权愤言》,载《湖北学生界》1903年2月第2期。
[15]夏晓虹:《“英雌女杰勤揣摩”
:晚清女性的人格理想》,载《文艺研究》,1995(6)。
亦可见李奇志:《秋瑾、吕碧城其人其文的“英雌”
精神追求》,载《湖北社会科学》,2008(11)。
[16]一些现代女性主义者或许不能认同笔者强调女性阴柔之性别特征的天然合理性成分,他们会将类似观点视作“性别本质主义”
。
在他们那里,波伏娃的那句“女人并不是生就的,而宁可说是逐渐形成的”
(见[法]波伏娃(SimonedeBeauvoir),陶铁柱译:《第二性》,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309页)被奉为不可置疑的绝对真理,他们甚至还可以举出1935年美国女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MargaretMead)的著作《三个原始部落的性别与气质》中个别部落的原始现象,来作为例证。
但他们却并不能有效解释全世界主要文明都视阴柔为女性特质的社会文化根源。
笔者承认性别的社会文化建构说之合理成分,但却反对根本漠视、绝对轻视,甚至完全无视男女生理差别意义及其社会性延伸的偏颇观点。
[17]清末时,“英雌”
的使用,也不无谐趣成分,如《新小说》光绪三十一年(1905)第2期《学界趣语》,就署名“黔南英雌戏草”
。
[18]《孽海花》中的“英雌”
具体所指是小说中生活于清朝末年的写过《中国人自画像》,向西方特别是向法国传播中国文化有所贡献,后来又参与反割台的“台湾民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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