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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在社会上已基本取得较为全面的胜利,故《妇女共鸣》杂志站在女性立场上的此种“顽固”
坚持,实不无某种孤军奋战、与世抗争的悲壮色彩。
这一严正抗议与当时同样严正的社会反批评提醒今人,“她”
字之所以能够战胜“伊”
字,最终获胜,应当具有某种超越表面现象、值得深思的语言历史和时代文化之因缘。
参考文献
[1]壮甫:《“她”
字的疑问》,可见《新人》杂志第2号全文转登。
[2]忆萱、邵力子:《第三身女性代名词底讨论》,载《觉悟》1920年6月27日“通讯”
栏。
当时,表达相关意见的还有陆元:《男女不必分得那么清楚》,载《觉悟》1922年7月12日“通讯”
栏;天:《解放妇女问题该泯灭男女界限》,载《觉悟》1922年10月30日。
[3]见大同:《“第三身代名词”
底研究》一文。
[4]见忆萱、邵力子:《第三身女性代名词底讨论》。
[5]此意见原为著名戏剧文学家陈大悲概括出来。
大同认为:“他字下男性注男字,女性注女字,我想世界上没有这种不怕麻烦的笨人”
。
见大同:《戏剧里的第三身女性代名词》。
[6]友鸾:《“女士”
和“她”
》,载《现代妇女》1922年9月16日。
[7]朱自清:《旅行杂记》,载《时事新报》副刊《文学周报》1924年7月14日第130期。
[8]施存统:《看不惯女士二字》,载《觉悟》1920年4月5日“随感录”
栏。
其实,当时与“女士”
相对的“男士”
一词也并非没有,从语言学角度看,这种连带使用的现象有时是不可避免的。
何况女权主义者有意为之呢?只不过在当时男性主导的中国社会,的确难以见到男性署名自称“男士”
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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