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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初被新文学派创出来时,颇引起舆论界的争执,到现在大概只有《申报》的“自由谈”
和“春秋”
还偶尔沿用“伊”
字。
本刊于十八年出版以来即沿用“伊”
字而拒用“她”
字,尚祈投稿诸君,注意及之。
[21]
从1935年再度登载的“启事”
来看,《妇女共鸣》杂志社对上年刊登有关启事后的各方反应,显然是很关注的,也很留心在杂志界寻找志趣相投的“同道”
。
该刊特别对“她”
字在构造上何以形成对妇女的“侮辱”
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还故意提醒一般读者注意:关于“她”
字从其诞生以来就一直有争议,并非像一般盲从者所自以为的那样理所当然、毫无问题。
其良苦之用心,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就笔者有限的阅读范围观之,当时《妇女共鸣》杂志的这一“维护”
妇女权益和尊严的毅然举动,在社会上却似乎并没有引起多少直接的同情、响应与“共鸣”
——笔者指的是专从维护妇女尊严角度反对“她”
字者。
相反,据《妇女共鸣》杂志编辑自己披露:这一“启事”
刊发后,倒是曾屡次遭受到“各方面的非笑,或讥为斤斤较量于小节,或竟斥此种坚持为无聊”
[22]。
笔者所见,至少有两篇文字,属于这后一类反应:其一是声称“不谈政治”
的休闲杂志《十日谈》发表《“她”
与妇运》[23];其二是《读书生活》上发表《拒用“她”
字》[24]。
从两文的具体内容来看,其作者实际上都是很热心现实社会政治运动的人士。
《“她”
与妇运》一文的作者为“树三”
,生平不详。
该文针对的是《妇女共鸣》杂志1934年发表的那个不用“她”
字的启事。
从四个方面对这一“启事”
作出回应:一是指出,这一类做法并非中国人新鲜的独创,观其用意,乃是模仿《妇女之服从》(TheSubjean)[25]一书的作者、英国著名哲学家约翰·穆勒(J.S.Mill)主张改选举法中的“Man”
为“Person”
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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