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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究竟是怎样一种活动呢?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在读一本悲剧性的小说的时候流下了眼泪,我们在观看一出喜剧的时候禁不住笑了起来,我们在朗读一首英雄史诗的时候感到肃然起敬,我们把这种活动称为审美。
在这种活动中,观看者作为主体的感情在评价对象,由于对象本身具有打动人心的价值性,观看者在看在听的时候,作为主体的欣赏者又主动投入感情,对于对象做出感情的肯定评价或感情的否定评价。
就是说,你在观看悲剧或喜剧的瞬间,似乎那悲剧呈现的悲哀是你自己的悲哀,你的亲人的悲哀,你的朋友的悲哀,你的团队的悲哀,你的国家的悲哀,你的民族的悲哀,或者似乎那喜剧是你对对手的丑态嘲笑,你对仇人的丑态嘲笑,你对敌人的丑态评价,于是你的感情终于被深深地触动,自然而然地哭起来或笑起来。
如果我们这样来理解“审美”
,那么前面所说的“日常生活的审美化”
或“审美化的日常生活”
并不能引起你的感情的震动,并不能引起会心的笑与真情的泪,那么所谓的“日常生活审美化”
的命题还能不能成立呢?
是否审美问题有不同的层次?是的。
我认为审美问题的确有不同的层次。
当我说香山的红叶是美的、杭州的西湖是美的、桂林的山水是美的、敦煌的壁画是美的时候,是指审美的对象而言的,这是审美问题的第一层次。
当我们说美在节奏中、在韵律中、在和谐中、在对称中、在错落有致中、在多样统一中、在黄金切割中的时候,我们是指审美活动构成的形式要素而言的,这是审美问题的第二层次。
当我们说美好、丑陋、悲剧、喜剧、崇高、卑下等也可以评价,可以欣赏,那么我们是指审美的范畴而言的,这是审美问题的第三层次。
当我们抽象地说,美是关系,美是无功利的判断,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美是客观的,美是主观的,美是主客观的统一,美是评价,美是自由的象征等的时候,我们是在回答对于审美的哲学追问,这是审美问题的第四层次。
只有在对于审美问题这种分层次或分方面的理解的前提下,我们才可能进一步来考察日常生活的审美究竟是什么。
很显然,我们今天考察的“日常生活的审美”
问题,只是就审美活动构成的形式要素而言的。
日常生活中漂亮、美丽、动听、光滑等的确是一种审美,但必须明确这种审美只作用于人的感觉,一般不会作用于人的心灵,它是审美的最浅层次,而不是深层次。
这种浅层次的审美是由于节奏、韵律、和谐、对称、错落有致、多样统一、黄金切割等构成的,它不触及或很少触及人的感情与心灵,仅仅触及人的感觉,是人的感觉对于对象物的评价而已。
因此,这种审美是不可与观看悲剧、喜剧时候的感情的评价同日而语的。
我们必须区别感觉的评价与感情的评价的不同,必须区别浅、深两种不同层次的审美。
为什么在今天所流行的更多是作为感觉的评价的浅层次审美。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我们进入了新的技术所支撑的现代商业社会。
现代商业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多地调动人的感觉,而不是调动人的感情。
因为现代商业虽然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但也给我们带来无穷的深层的社会问题和风险。
现代商业就是要让人掏钱买货物,并让人在购物中获得快感,而忘掉那些深层的属于感情领域的种种问题(如贫富悬殊、东西部发展不平衡、城市农村的巨大差异、环境污染、贪污受贿、分配不公等)。
现代商业以营利为最高目标,商家制造的东西,让购物者有好的感觉美的感觉,产生了购物的欲望,并乐于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买这种东西。
这几乎就是它的全部追求。
基于这样理解,我们诚然要给现代日常生活的“审美”
一定的正面的评价,难道我们不愿看到美的东西,而情愿看到丑的东西吗?但是我们一定要了解我们中国自己的国情,我们毕竟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于一个还有几千万贫困人口的国家来说,对于一个还有许许多多人在温饱线上挣扎的国家来说,感觉上的悦目、悦耳的审美,对于多数人来说还不是第一位的。
试想一想吧,那些处境仍然艰难的工人、农民、普通的知识分子,离那些所谓的“日常生活的审美”
现实还有多远,他们能消费这些属于白领阶层和所谓的中产阶级的文化产品吗?那些处于下层的百姓,他们的经济收入很低,他们想买的东西首先要结实耐用。
如果制造商对他的产品的包装十分豪华、讲究,审美是审美了,可就是物品的价格太高,他们也只好望洋兴叹了。
所以当我们在这里谈论所谓的日常生活的审美化的时候,我们是否要一味地为那些少数的企业主和大商家作理论广告?企业主要做商业广告,那是他们的事情,我们作为人文知识分子,为什么一味地替他们制造美学舆论呢?难道我们不应该更多地为那些普通的还享受不了“日常生活的审美”
的人们着想?难道我们不应该更多地体认那些下层百姓的生活处境?这种一味为白领阶层的消费主义唱赞歌是合理的吗?
对于文艺学这个学科而言,我们的文学批评是需要那种触动人的心灵的审美呢,还是仅仅只需要“眼睛的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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