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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春天对严冬的感慨与沉思读王蒙的杂色(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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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先是饱,继而是撑,差一点撑破肚皮,差一点死去,然后是醉,醉后是清醒,他发现自己面对的是强大的人们和明丽的景色。

杂色老马也变成神骏的千里马。

所以作者写曹千里在新的春天里,永远记得这一匹马,这一片草地,这一天的路程,并对生活充满了由衷的谢忱,所以挫折也许是胜利的前奏。

二、新中国成立前后社会生活和个人经历的胜利和挫折作为历史语境

王蒙后来出了自传,即《王蒙自传》,读过他的自传后回过头来再读他的小说《杂色》,那么《杂色》的意义就更多地显露出来了。

《自传》中王蒙写了他自身的经历和他所处的时代,他所见证的历史场景,以及这个时代和场景与他个人的密切的关联。

那么,小说中的曹千里和他的老马的面目不是更清楚了吗?

在这里展开了比对《杂色》与《王蒙自传》不是我这篇文章的任务,我这里只就他最早的长篇小说《青春万岁》和中篇《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的历史语境,谈一些具体的看法。

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和之后的几年(可以算到1956年),作为年轻的布尔什维克的王蒙,只需看看他带有自传性的小说《青春万岁》,我们就可感受到王蒙如何沉浸在胜利的欢欣与喜悦中,也可以看见黑暗统治被推翻的历史胜利的场景。

那的确是一个值得书写的时代,旧社会的崩溃,统一战线的完成,土地改革的胜利和亿万农民的欢呼,计划经济建设的开始,抗美援朝的伟大胜利,直到1956年中央提出口号:向科学进军!王蒙个人则从“十四岁时候敢于加入地下党的中国共产党,十五岁时候敢于退学当干部,面对这样的时代,十八岁的时候敢于如火如荼地追求心爱的女孩子,十九岁的时候就不敢拿起笔写一部长篇小说吗?”

[55]青年作家王蒙意识到:

我一定要写,我一定可以写一部独一无二的书,写从旧社会进入了新社会,从少年时期进入了青年时期,从以政治活动社会活动为主开始了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写从黑暗到光明,从束缚到自由,从卑微到尊严,从童真到青春,写眼睛怎样睁开,写一个偌大的世界怎样打开了门户展现在中国青年的面前,写从欢呼到行动,歌唱新中国,歌唱金色的日子,歌唱永远的万岁青春。

我确实不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出人头地,我坚决相信我们这一代人是不寻常的,我们亲眼看到旧中国的崩溃,我们甚至参加了创造伟大崭新历史的斗争,我们少小年纪便担当起革命的重任,我们少小年纪便尝到了人生百味历史图景,而时代、历史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你如果不去写,你留下的是大片空白,对于你,对于他和她,对于世界,对于历史。

[56]

王蒙在这里对于《青春万岁》写什么——“金色的日子”

“中国青春”

“时代”

“历史”

,还有“时代的天使,青春的天使”

[57]——说得很清楚,对于怎么写——“独一无二”

“坚决相信”

“歌唱”

、从什么什么到什么什么——也说得很清楚。

这就是《青春万岁》所进入的历史语境。

几十年后,王蒙写他的《杂色》,主人公曹千里带着他的老马要到一个地方去。

一路所见所遇有喜有忧,有美丽也有不堪,有厌恶也有温暖……例如,曹千里“开始进山”

,他发现“马把他带到一个全然不同的天地里来”

“荒凉的光秃秃的戈壁和光秃的山岭已经结束了,前面是一个葱郁而又丰富的世界……”

王蒙这里没有生硬的比对,而是用艺术的隐喻,写出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世界。

正如他所说:“这儿就是山中圣地!这儿就是塞外江南!”

当然一路遇到的困难、艰辛、危险更是不可胜数。

王蒙的确如小说中说的:“艰难与光荣,欢乐与惊险,幸福与痛苦,就在这看来平平常常的路程上。”

这里,不仅他的《青春万岁》在这条路上,他的另一部小说《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似乎也在这条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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