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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公乃立宣王,共伯复归于宗,逍遥得意共山之首。
共丘山在今河内共县西。”
罗泌及梁玉绳多主其说。
《路史发挥·共和辨》(罗泌):“说者曰:周室无君,周公、召公共和王政。
故号之曰‘共和’。
自史迁至温公,无异议也。
予不敢以为然。
当厉王之时,周公、召公,非昔日之周、召也。
予闻厉王之后,有共伯和者,修行而好贤,以德和民,诸侯贤之,入为王官;十有四年,天旱,庐火,归还于宗,逍遥共山之首,宣王乃立。
是以王子朝告于诸侯,犹曰厉王戾虐,万民弗忍,流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
是宣王之前,诸侯有释位间于天子之事者矣。
然则所谓共和者,吾以为政自共伯尔。
若曰周、召共和,吾弗信也。
向秀、郭象援古之说,以为共和者,周王之孙也。
怀道抱德,食封于共,厉王之难,诸侯立之。
宣王立,乃废,立之不喜,废之不怒,斯则得其情矣。”
《路史》,南宋学者罗泌所撰杂史,分《前记》、《后记》、《国名记》、《发挥》、《余论》。
路史,即大史之意。
该书记述了上古以来有关历史、地理、风俗、氏族等方面的传说和史事,取材庞杂。
《史记志疑》(梁玉绳):“案以共和为周、召行政之号,史公之单说也,而韦注《国语》、孔疏《左传》及《史通》咸宗之,后儒并依斯解。
其实不然。
昭公二十六年《传》云:厉王戾虐,万民弗忍,流王于彘,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
则知厉、宣之间,诸侯有代王行政者矣。
周、召本王朝卿士,傥果摄天子之事,不可言‘释位’,别立名称,若后世之年号,古亦无此法。
故颜师古以史公之说为无据也。
考《竹书纪年》、《庄子·让王篇》、《吕氏春秋·开春论》及《索隐》引《世纪》,《正义》引《鲁连子》,并以共和为共伯和。
共,国;伯,爵;和其名。
《人表》厉王后有共伯和,共地近卫,即汉河内郡之共县,周时亦谓之共头。
《吕氏春秋·诚廉篇》‘武王使召公盟微子于共头之下’是已。
古史从《竹书》,《路史》有《共和辨》,可互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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