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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有一条大沙河,是清朝咸丰年间黄河决口时冲成的一条季节河,向东北蜿蜒通向微山湖。
旺水时,水面宽可达十里,很浅,也很清,树木都泡在水里,影影绰绰的。
枯水季节,只剩下河心一线清流,在两岸的树木中隐现。
从这里看似乎断流了,再走几步,又看到水从那里流出来了。
在全长一百一十华里的河道上,每隔十里八里就有一个积水潭,面积都有几十亩,被那一线清流连接着,就像一串晶莹的珍珠。
在大沙河和黄河故道夹角地带,是个横向五六十里不见人烟的地方,到处是铺天盖地的树木和茅草,成群的鸟儿在里头飞翔、欢叫。
脚下时不时会有野兔蹿出来。
在林间空地上,还有一些起伏的沙岗,这正是当年的残迹。
我要写的那个土匪的人物原型,曾经在这一带活动。
虽然时过境迁,但仅从这些残迹中,依然可以体味到当时的凄凉景象,感受到一股逼人的野气。
一个姑娘家独自闯进来,是要有点勇气的。
但我还是决意来了,而且整整在这里度过了七天七夜。
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我女扮男装,头戴一顶鸭舌帽,身穿帆布工作服。
看上去,完全像个来此打鸟消闲的城里小伙子。
来时,在县体委借了一杆小口径步枪,提在手里穿林蹚草,爬岗涉河,好不神气!
我每天都可以碰上几个猎人。
但我尽量避免和他们接触,唯恐露了馅。
昨天下午,在一片林子里碰上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样子有些凶,一脸络腮胡。
他老是盯住我看,也许是羡慕我的小口径枪。
后来,他凑上来说话,还扔给我一支烟。
我又扔回去,摆摆手,表示不会吸。
这时,刚好一只麻雀飞到头顶的树枝上,我举手一枪,打个正着。
麻雀一下掉落地上。
我这么做,一来是掩饰,二来是逞威:“当心,别碰我!”
果然,他咂咂嘴赞叹:“好枪法!”
我弯腰拾起麻雀,冲他一笑,算作一种礼貌,然后转身走了。
我有些自豪,当然好枪法!
我插队三年,当了三年基干民兵,县里打靶射击比赛,哪一次没有我?哼!
走出几十步,我避在一棵大树后头回头看看,他仍在那里盯住我,样子愣愣的。
糟了!
说不定那一笑,不自觉又露出女性的甜味儿来。
我心慌地低下头——这胸脯也不对,尽管我在乳罩外面又勒了一条绸带,都有些疼了,还是有些凸出。
唉,女人就是女人,不管怎么装扮,也不管性格怎么野,总有些和男人不同的地方。
这是天性。
还好,他好像没有追上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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