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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而言之,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韩非子·难势》)。
治乱世需用重典,大争之世呼唤铁血与强权。
数百年来,列国变法图强,秦国商鞅提出了‘法’,韩国申不害提出了‘术’,赵国慎到提出了‘势’。
倘若能够将此三者融合为一,依法治国,捍卫君权,何愁乱世不平、天下不治!”
韩非将先秦法家学说中的“法”
“术”
“势”
等观念熔于一炉,成为后世公认的法家思想集大成者。
“法”
是国家颁布的法令制度。
法令首先要统一,遵守法令就赏,违反法令就罚。
韩非主张“严刑”
“重罚”
,无论赏还是罚,都必须牢牢掌握在君主一人手中。
“术”
是君主控制和驾驭臣下的权术,包括任免、考察、奖惩,乃至于生杀予夺等一系列手段。
韩非指出,君王应当将这套驾驭臣子的统治术隐藏在内心深处,保持神秘感,让臣子猜不透君王的想法,唯有如此君王才能牢牢地控制臣下。
“势”
是君主的权势,统治者享有的权力、威势。
君王要有威严,才能服人。
韩非说,虎豹之所以令人畏惧,是因为它锐利的爪牙,而“势”
,正是君王的爪牙,是统治者无象无形却威力无边的武器。
如同鱼儿离不开水,君王离不开他的“势”
。
由此可以看出,先秦法家思想更多的是一种服务于封建君主的统治术,是一种产生于专制时代的权术理论,与现代社会依法治国的法治思想存在本质区别,不可混为一谈。
不论李斯还是韩非,都没有全盘接受老师的思想,他们从荀子丰富庞杂的思想体系中,汲取对自己有益的部分,拿来发展自己的学说。
在儒、法之间,李斯坚定地成为法家学说的信徒。
儒家的礼义与法家的刑罚,向来是君主统御天下的左右手。
礼义是无形的精神约束,刑罚是有形的惩治手段。
春秋战国时代礼崩乐坏,礼义的约束力已经彻底失效,儒家思想多少显得有些不合时宜,君主急需一种实用有效的方法来维护统治。
各国掀起风起云涌的变法运动,魏国李悝变法、楚国吴起变法、韩国申不害变法、秦国商鞅变法……变法革新是战国时代高歌猛进的主旋律,探究富国强兵之道、帝王统御之术的法家思想,因其现实性与实用性,找到了它的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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