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榭瑾便是这样的——该说是这样的鬼。
认准了便不改,等了便不走,爱了便不撒手。
他将这些视作理所当然,像日头从东边升起一般理所当然。
他从未想过,于榭瑾而言,“等”
这件事本身要耗费多少气力。
一只杜鹃鸟,从忘川飞到白玉京,穿过鬼界的灰雾,穿过人间的烟火,穿过天界的屏障,末了立在白玉砌的城墙底下,被云海的水汽打湿了羽毛——只为了怕他出来寻不见。
然后他给这只鸟下了忘情咒。
良岑的指甲陷进掌心里。
疼。
可疼的位置不对。
他想让掌心疼,因为掌心疼了,胸腔里那个地方便不会那么疼了。
但没有用。
掌心的疼是尖锐的、集中的、有边界的。
胸腔里那个地方的疼不是。
它是钝的,是弥漫的,是没有边界的,像忘川的水,黑的,缓的,从四面八方渗进来,把一切都泡胀了。
门开了。
良岑抬起头。
榭瑾立在门口。
今日他没有穿那件领口磨浅了的旧衣,换了一件新的,黑色的,质地极硬,领口极高,将他的下颌线衬得像一道刀口。
他的眼睛还是黑的,还是那种将所有情绪都沉到水面以下的平静。
他走下台阶,每一步都没有声响。
阴气先于他的脚步漫进来,从脚踝爬到良岑的膝盖,从膝盖爬到胸口。
良岑的后背贴紧石壁,苔藓的湿冷透过衣衫渗进皮肤。
他没有开口。
他不知该说什么。
所有他预备过的台词——“我错了”
“你放我出去”
“榭瑾你冷静些”
——在这一刻都变得像纸一样薄,尚未出口便被阴气浸透了,沉甸甸地坠在舌根底下。
榭瑾在他面前蹲下来。
这个姿态太近了。
近到良岑能望见他眼珠里那些黑色的裂纹,近到他能嗅见他身上忘川水的气味——不是上回那种阴冷的腥气,是更深的、从河底淤泥最深处翻上来的腐败的气息。
像有什么东西在水底烂了许多年,始终无人打捞。
榭瑾看着他。
他看着榭瑾。
“你今日不笑了。”
榭瑾道。
不是问句。
良岑的嘴唇动了动,没有发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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