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有些宗族规定,对族产的管理人员必须实行担保制度,由保人与管理者共同承担经济责任。
如云:“公举理公项之人,必令仁、义两房内家业颇丰者数人主举,毋许贫寒者干预以及执私见者阻挠。
举定之时,即令主举之人写立保字,亲加画押为据。
如主举不实,致日后有侵吞、亏空情弊,许众子孙勒令主举之人赔补。
其主举之保字,俟所举承管之人接办交代后,委无侵亏各弊,始行给还抹消。”
[41尽管各族的管理人员都以“殷实”
“贤能”
见称,而且在管理过程中还要受到各方面的制约,但却往往把族产视为利薮,极尽巧取豪夺之能事。
浦城县《周氏族谱》记载:“慨自同治六年修祠告竣,族议三乐、三畏殷实可恃,遂将祠租举之管理,储为修谱需用。
今岁纂修家乘,非特缘捐不缴,且吞兴祠租数十载,瘠祖肥己。”
周三乐之流的劣迹,可谓豪夺之一例。
顺昌县上洋谢氏的“司理祠内公项者”
,则全凭巧取谋利。
试见清同治四年的《上洋祠堂合同议字》:
(前略)本年二月初六日,祖父瑶亭公派下仁、义两房众子孙佥议:“以前原立定章,限期每年正月初四日,司理祠内公项者齐集仁、义两房(子孙),核算存支公款有无赢余,填簿尽押,以杜侵蚀。
查自道光十七年公算以后,寖不公算。
以前簿载祠内公产出息,除开销外,每年可余钱数百余千。
迄今二十余载未算,急应集祠公算归款。”
等情。
质之司理公项之寿臣,据称:“咸丰八年,长发逆匪攻陷上洋,杀人、放火、掳掠,存支各簿并契券尽失。
……”
查发逆退后,寿臣曾寻获原遗产字据一箱,何以匿不首先吐明?迨至众论腾沸,指攻获箱,始认交出。
其颜预朦胧,弊可概见。
……兹同公亲公议,令寿臣酌捐己田入祠示罚,以昭炯戒。
寿臣亦踊跃乐捐,知过能改,尚属可嘉。
除由咸丰八年起,以前账据既被发逆冒失,无所稽考,概准抹销,无庸议外,惟祠内公业自不应永听失迷,令仁、义两房公同访查务获,仍归入祠掌管。
果属寿臣冒侵,确有实据,自应查照冒侵数目加倍重罚;如无其事,应无庸议。
……现在寿臣承办公项有年熟手,仍令勤慎司理,毋庸议更其管理。
(余略)[421
如上所述,“公业”
一旦为管理人员所把持,则无异于私产。
值得注意的是,谢寿臣的劣迹虽然已被揭露,却又因其“承办公项有年熟手,仍令勤慎司理”
。
这就表明,在依附式宗族中,此类管理人员的特权地位也是相当稳定的。
依附式宗族中的“富者”
和“贤者”
,除了担任专职管理人员之外,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谋取某些特权。
依附式宗族中的族产,绝大多数来自“饶财乐助者”
的捐献。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