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资本主义的社会学家说:这不是野蛮人不知道父与伯叔父、舅父之别,乃是知道了而对于他们仍用同一的称呼。
殊不知野蛮人的言语,总括的名词虽比我们少,各别的名词却比我们多。
略知训诂的人皆知之(如古鸟称雌雄,兽称牝牡,今则总称雌雄,即其一例)。
既知父与伯叔父、舅父之别,而仍用同一的称呼,这在我们,实在想不出这个理由来。
难者将说:父可以不知道,母总是可以知道的,为什么母字亦是通称呢?殊不知大同之世,“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
生物学上的母虽止一个,社会学上的母,在上一辈中,是很普遍的。
父母之恩,不在生而在养,生物学上的母,实在是无甚关系的,又何必特立专名呢?然则邃初所谓夫妇之制和家庭者安在?《尔雅·释亲》:兄弟之妻,“长妇谓稚妇为娣妇,娣妇谓长妇为姒妇”
,这就是现在的妯娌。
而女子同嫁一夫的,亦称先生者为拟,后生者为娣。
这也是辈行婚的一个遗迹。
社会之所以有组织,乃是用以应付环境的。
其初,年龄间的区别,实在大于两性间的区别(后来受文化的影响,此等区别,才渐渐转变。
《商君书·兵守篇》说,军队的组织,以壮男为一军,壮女为一军,男女之老弱者为一军,其视年龄的区别,仍重于两性的区别)。
所以组织之始,是按年龄分辈份的。
而婚姻的禁例,亦起于此。
到后来,便渐渐依血统区别了。
其禁例,大抵起于血缘亲近之人之间。
违犯此等禁例者,俗语谓之“**”
,古语则谓之“鸟兽行”
,亦谓之“禽兽行”
。
惩罚大抵是很严重的。
至于扩而充之,对母方或父方有血缘关系之人,概不许结婚,即成同姓不婚之制(中国古代的姓,相当于现在社会学上所谓氏族,参看下章)。
同姓不婚的理由,昔人说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左氏》僖公二十三年郑叔詹说)。
“美先尽矣,则相生疾。”
(同上昭公七年郑子产说)。
又说是同姓同德,异姓异德(《国语·晋语》司空季子说),好像很知道遗传及健康上的关系的。
然(一)血族结婚,有害遗传,科学上的证据古人未必知。
(二)而氏族时代所谓同姓,亦和血缘远近不符。
(三)至谓其有害于健康,当时更无此说。
然则此等都是后来附会之说,并不是什么真正的理由。
以实际言,此项禁例,所以能维持久远的,大概还是由于《礼记·郊特牲》所说的“所以附远厚别”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