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小说网

第5章 婚 姻2(第4页)

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前述三月成妇之制,在结婚三个月之后,两造的意见觉得不合,仍可随意解除,这在今日,无论那一国,实都无此自由。

至于尚未同居,则自然更为容易。

《礼记·曾子问》说:“昏礼:既纳币,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则如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

如婿之父母死,则女之家亦使人吊。

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丧,不得嗣为兄弟,使某致命。

女氏许诺,而弗敢嫁,礼也。

婿免丧,女之父母使人请,婿弗取而后嫁之,礼也。

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一方等待三年,一方反可随意解约,实属不近情理。

迂儒因生种种曲说。

其实这只是《礼记》文字的疏忽。

孔子此等说法,自为一方遭丧而一方无意解约者言之。

若其意欲解约,自然毫无限制。

此乃当然之理,在当日恐亦为常行之事,其事无待论列,故孔子不之及。

记者贸然下了“而弗敢嫁,礼也”

六字,一似非等待不可的,就引起后人的误会了。

离婚的条件,有所谓“七出”

,亦谓之“七弃”

(一、无子。

二、**佚。

三、不事舅姑。

四、口舌。

五、盗窃。

六、嫉妒。

七、恶疾)。

又有所谓“三不去”

(一、尝更三年丧不去。

二、贱取贵不去。

三、有所受无所归不去)。

与“五不娶”

并列(一、丧妇长女。

二、世有恶疾。

三、世有刑人。

四、乱家女。

五、逆家女),见于《大戴礼记·本命篇》,和《公羊》庄公二十七年何《注》,皆从男子方面立说。

此乃儒家斟酌习俗,认为义所当然,未必与当时的法律习惯密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系统派我来抗战混沌冠冕超级兵王正道潜龙异化武道开局截胡五虎上将碧落天刀开局十连抽,召唤诸天神魔全球高武:开局签到百倍奖励崩坏星河官途,搭上女领导之后!仙箓女侠且慢我在士兵突击当特种兵神话禁区在异界开医院没有那么难吧神医毒妃腹黑宝宝1987:今夜不眠玄门奶包被读心,全家杀疯了吞噬星空之黑龙传说蒸汽朋克下的神秘世界超级吞噬系统狂枭蛮荒补天人重返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