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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巴赫金固有的著作(1929年和1963年论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著作和1965年论述拉伯雷的著作)之间,在内容和风格上存在惊人的相似性。
而“大约从60年代中期以来,学术界便开始有一些非官方的传言,认为有关形式主义方法的著作,其真正作者是巴赫金(个别人甚至早在这之前就已知道这一点)”
[55]。
这位学者还指出在冠名为巴赫金的全部著作中,必定含有某种统一的系统性和基础性:“……我们的假设是在其全部研究著作中存在着一种规律性的系统关联,其著作中所使用的概念构成了一种统一的科学语言。”
[56]
那么,既然如此,巴赫金又为什么会甘愿让别人出名,而自己隐身呢?甚至连第二作者都不属呢?
据说巴赫金之所以“顶着别人的名字出版”
,或许是为了“好玩儿”
。
因为据说当时,“新经济政策”
时期的整个文坛都笼罩在一片“狂欢化似的”
氛围之中。
巴赫金因而也许是为了“好玩儿”
而制造了这么一个“恶作剧”
或“骗局”
(持这种观点的有《文艺学中的形式主义方法》的英译者乔治·沃勒、克拉克和霍奎斯特等人)。
然而这种已经被中俄美学术界基本认同的说法,却很难说有很大说服力。
正如加里·索尔·莫森和加里尔·埃默森所指出的那样,现署名为沃洛希诺夫著的《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一书,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诗学问题》同出版于1929年。
试问:对于巴赫金来说,有什么必要一本书用真的本名,而另一本书却用别人的名字发表?何况,前一本书就名称而言(“马克思主义”
)可能更“适时”
,更符合当时的时髦?针对克拉克和霍奎斯特的“恶作剧”
说,此二人质疑道:即使当时笼罩文坛的普遍风气是“狂欢化式”
的,即使巴赫金本人也酷爱这种行为方式,那也不足以证明在此书的出版问题上,巴赫金也的确是这么做的。
也就是说一种理念并非必然会变成现实的事实。
“一个爱开玩笑的人并不一定就在某次开了玩笑”
,何况是在事关一本如此重要的书的版权问题上。
[57]而且,实际上巴赫金本人早在和杜瓦金的谈话中就明确肯定沃洛希诺夫是《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的作者,而且还是唯一作者。
巴赫金还嘀咕道,说什么现在有人想把此书归入他本人的名下。
原本的对话是这样的:
杜:那您和他(指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笔者)在哪儿见过面?
巴:我和他是在列宁格勒见的面,是在晚会上,是人家介绍我和……问题在于那里有我的一个好朋友——沃洛希诺夫……他是《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一书的作者,这本书现在可以这么说有人想安到我头上。
[58]
然而仅仅根据这一点就定案恐怕也失之于孟浪。
首先在此次谈话中,话题本来是围绕着“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
展开的。
因为“维亚切斯拉夫·伊万诺夫”
的缘故,才因而联想到当年在巴赫金和这位“白银时代”
语言文化大师穿针引线的介绍人“沃洛希诺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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