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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泽克认为意识形态几乎无所不包,可以包括:歪曲和神秘的东西,为权力利益服务的政治工具,能为人们提供一种价值判断的中性的认知标准,一切意识形态的幻想、玩世不恭的讽刺和嘲弄以及文化传统、语言、市场媒体等。
齐泽克所谓的“意识形态”
可以指称任何事物,是社会存在本身,主体可以在“意识形态”
中通过“询唤”
获得社会身份,可以在“意识形态”
中表现、斗争、根据社会地位从事活动。
齐泽克通过对意识形态功能、作用和运行机制的阐述,揭示“意识形态幻象”
表象上是要在充满矛盾和对抗的社会中,构建一个没有分裂和伤口的有机互补的社会。
在马克思的经典文本中,意识形态概念是一个否定的批判的概念,是被作为一种“虚假意识”
来批判,常常表述为“颠倒”
“扭曲”
“蒙蔽”
“虚假的观念体系”
等。
也就是说,意识形态不是揭示现实生活的真相,而是竭力把这种真相掩盖起来,以维护它所支持的统治阶级的统治。
齐泽克的意识形态不是对现实的歪曲反映,相反,现实的人和社会是由意识形态构建起来的,但是意识形态与现实的关系不是一种互相契合的关系,意识形态掩蔽的不是现实,而是社会对抗的“真实界”
[1]。
“真实界”
是那些刺穿、突破人所认识的现象世界的完满性的东西,“真实界”
是存在的,以一种非实体的形式存在,并且是不能达到的。
齐泽克把意识形态区分为三种类型:自在的意识形态、自为的意识形态、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
关于“自在的意识形态”
,齐泽克引用了马克思的话“他们对此一无所知,但他们依然坦然为之。”
[2]指的是观念、信仰、概念等的复合体,其目的是为了让人们相信它是真理,实际上是为特定的权力集团服务的。
在这个意义上,意识形态是神秘化的,掩盖了阶级利益。
“自在的意识形态”
才符合传统的意识形态的定义,如经典自由主义的自由平等观念和天赋人权的思想。
关于“自为的意识形态”
,指的是作为观念复合体的意识形态外化为物质的意识形态,是社会体制和实践体系,也就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意识形态”
[3],即“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它包括宗教的、教育的、家庭的、法律的、政治的、通信的和文化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等。
齐泽克的“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
就是“意识形态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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