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它们代表着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服从和承认的至高价值,无论是个人的私人生活,还是社会的公共生活,都视之为基本的价值皈依,它们构成了个人生活的意义源泉,也构成为凝聚社会生活、维持社会生活统一性的“黏合剂”
。
然而,随着传统社会的瓦解及现代社会的萌生和发育,作为传统社会价值规范基础的价值权威失去了对人们生活的规范力量。
随着宗教和皇权绝对权威的崩溃与终结,它们曾经对人们生活所具有的那种一体化的力量也走向了终结。
现代社会需要为人们的生活确立一种新的价值规范基础,作为人们生活意义的阿基米德点,来充任科学、道德、艺术、国家和社会等的价值基石,为个人的行动、社会政治的合法性提供终极的根据。
“主体性”
原则所担负的正是这一使命,以“主体性”
尺度,将为重估并重建一切价值奠定坚实的根基。
当20世纪80年代中国哲学和人文社科界把“主体性”
奉为最重大的思想理念和理论原则的时候,在最深处所体现的就是这种为中国现代性的建构奠定价值规范基础的意向和努力。
它要求确立个人主体的“批判权力”
:在经过虚幻理想和专横权力的拨弄之后,个人主体意识被唤醒,一切都要求经过理性的反思和审察,在主体的批判性眼光面前证明自己的存在合法性;它要求确证个人的“存在价值和权力”
:个人被作为祭品奉献给他之上的神圣权威并战栗地匍匐在高高在上的抽象共同体之前,个人的人格遭到践踏,当这种历史已经充分显示其野蛮和荒谬时,个人主体的尊严和权力意识终于萌生,承认个人主体不可剥夺的、不可还原的独立地位,成为不可压制的声音;它要求个人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创造自身命运的自主和自由空间:在漫长的历史中,个人的生活和命运受制于抽象力量的支配和控制,摆脱这种抽象力量的支配和控制,让个人真正成为决定和创造自身生活的“主体”
,成为现代化过程中人们的普遍性渴求;它要求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存在与发展以人作为价值主体,而不是把人作为达成自己目的的手段:与个人之上更大的存在和目标相比,个人是微不足道的,他是实现某种外在目的的工具和手段,这是中国文化最大的苦痛,自觉意识到这一点,把人置为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中心,认为无论是经济的增长、政治的合法性还是社会生活的善与正当都应该在人这一最高目的面前进行自我申辩,成为人们共同的呼唤。
所有这些,反映在哲学体系“内部”
,便凝聚成“主体性”
原则。
因此,“主体性”
虽然以哲学理念的方式在“哲学内部”
产生,但它在深层所表达和体现的是对中国现代性建构的价值规范基础的寻求。
这一点构成了“主体性”
原则在中国语境中最为深层的底蕴。
只有从此视野出发,我们才能超越围绕这一问题所产生的种种经院化的争论,倾听到这一哲学观点后面最深沉的呼声。
(二)理想的冲突:“主体性”
观念在中国的复杂语境
“主体性”
作为哲学原则,在“哲学内部”
萌生并被学者们以一种颇为思辨的方式进行阐发和论证之后,在学术界内部激起了种种颇为不同的反应。
赞成者有之,批判者有之,超越者有之。
要理解这些不同反应的深层含义,同样不能停留于表层的理论话语,而必须深入到价值规范基础这一视域。
只有从此出发,我们才能充分理解围绕着“主体性”
问题所发生争论的深层意义和实质。
毫无疑问,那些“主体性”
原则的支持者们,所要表达的是以“主体性”
为核心和基础,来建构中国现代性价值规范基础的强烈诉求和希望。
这种诉求和希望是用一种极为曲折和隐晦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它或者借助于对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的批判与反思来凸显“主体性”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