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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几乎所有关于良善生活的理论都能跟自由主义相容,自由主义就不能用任何这样的理论来为自己辩护——它不能把人们只有在自由主义国家里才能过上良善而公正的生活作为根据,为这个国家辩护。
自由主义真的犯有这些被指控的罪名吗?它确实排除任何良善生活或降低这一目标的地位或对它视而不见吗?并非如此。
但是我们要想理解个中缘由,必须首先承认,一种良善生活论,就像任何重要的思想分支一样,既复杂又有着严密的结构。
在伦理学的某些相对具体的层面上,自由主义能够并且应当中立。
但是在某些更为抽象的层面上,它不能也不应当中立,我们在这些层面上的困惑不涉及如何生活这一问题的细节,而是涉及这一问题的性质、强度和地位。
我们至少可以区分出三个这样的抽象问题。
其一,这个伦理学问题的根源何在?我们为什么要为怎样生活而担忧?在人们的良善生活与人们仅仅享受自己的生活之间有何不同?如果有所不同,那么人们过良善生活而不是享受生活重要吗?还是它只对过这种生活的人重要?或者,它的重要性有着更广泛更客观的含义,由于某种原因即使对他不重要,仍然自有其重要性?有些人的生活比另一些人更良善是否更重要?或者它对于每个人都同样重要?第二,使生活良善是谁的责任?假如有这种人的话,谁来负责观察人们确实过着良善的生活?这是一种社会的、集体的责任吗?确定良善生活并努力甚至强迫其成员过这种生活,是一个良善而公正的国家的责任之一部分还是属于个人的责任?第三,良善生活的标准是什么?我们拿什么标准来检验一种生活的成败?这在多大程度上是一个这种生活为过这种生活的人提供的愉悦或幸福的问题?在多大程度上是此人给别人的生活或给世界的知识和艺术存量带来变化的问题?还应当从其他哪个方面或角度来判断一个人总体的成败?
在这三个问题——根源、责任和标准的问题上聚讼纷纭,这不但出现在哲学家中间,而且出现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之间。
但是,与我们谈论现代社会在伦理和道德领域的深刻多元化时所想到的具体问题相比,它们是一些更为抽象的问题。
因为对这些抽象问题的任何合理回答,都会引起一些有关如何生活的更为具体的争论,比如那些使今天的美国人产生分裂的争论。
例如,我们可能一致认为,人们过良善的生活,人们作为个人对自己生活的成败承担首要责任,良善的生活意味着使世界成为一个更美好、更有价值的地方,这些事情有着客观的重要性,不必非要站在如下两种人的哪一边:一方坚信良善生活必须是一种有宗教信仰的生活,另一方则认为宗教只是一种危险的迷信;或者,一方坚信有价值的生活是根植于传统的生活,另一方则认为唯一健康的生活是反抗传统的生活。
我不是说这些抽象问题的答案对更为具体的问题没有影响。
相反,抽象的伦理学说要求人们采用一定的视角去看待和检验自己的具体观点。
同意自己如何生活有着客观的重要性、良善生活意味着使世界变得更好的人,不可能同时相信最良善的生活就是最快乐的生活,除非他还认为快乐有着内在的客观价值,但他有可能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我也不认为,甚至同属于一个社会的人,对这些抽象的问题有一致的看法。
甚至在西方民主国家里,人们在抽象伦理上——而且我们就会看到,尤其是在标准方面——也存在着分歧。
但是这些分歧并不像许多更具体的分歧那样突出和激烈,所以通过辩论使人们在这些抽象问题上改变看法的希望,要比在更为情绪化的具体分歧上改变其看法的希望更现实一些。
明确找出自由主义对这些抽象伦理问题的回答,有助于自由主义回答我描述过的那三种纠缠不清的反对意见吗?这要看自由主义的回答在经过反思后还有多大说服力。
我在导言中说过,自由主义的平等反映并贯彻在今天西方民主国家得到广泛接受的两条原则中,它们为根源和责任问题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回答。
第一条原则是,人的生命一旦开始,使其成功而不是虚度光阴,便有着很大的客观重要性,而且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平等的重要性。
第二条原则认为,过某种生活的人,对于它的成功负有首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我在这一章要探讨我指出的第三个抽象问题:标准问题。
我区分出伦理价值的不同模式并捍卫其中一个模式——“挑战”
模式,它假设一种生活的成功在于它对自己的特定环境做出了恰当的回应。
我认为这种模式比起它的主要对手有更大的说服力,并希望揭示柏拉图的观点——公正不是对一个人过成功生活的能力有害的牺牲,而是一种成功生活的前提中存在着什么样的真理。
不过我承认,我觉得我说服读者相信他们已经接受了这种伦理学挑战模式的机会,要小于说服他们相信他们已经接受了我刚才描述的平等客观性原则和个人责任原则的机会。
因此我必须强调,虽然我找到了支持挑战模式的证据,而且发现它能够符合并解释我本人的伦理直觉,但是我并不想把这种支持自由主义平等的伦理学论证建立在那个模式上。
我相信,我在导论中提到的那本就要问世的著作中的论证本身是具有说服力的,它不依靠任何一种有关标准的解答,而是依靠那些在我们中间不存在多少争议的原则。
然而,我基于两个理由,强调这一有利于挑战模式对标准问题之解答的事例。
首先,标准问题有着自身的重要性。
正如我想证明的那样,我们有关怎样生活的日常直觉是混乱的,并且我相信这种混乱反映着在正确回答这个问题上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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