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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样的话,某个实际上并非现实的人将是现实的(既固定又非固定的用法)。
在刚才所引的那段文字中,我称非固定的意义为“原初的”
;但并非出于任何很好的理由。
我说过当我使用它的时候,“现实的”
一词适用于我的世界以及我的世界伙伴;也就是说,适用于我作为其部分的这个世界以及适用于这个世界的其他部分。
类似地,当某个其他世界的生物在同样的意义上使用这个词的时候,同样的话稍作修改也是适用的。
但是,这种说法漏掉了集合。
我不愿意说任何集合是这个或者其他世界的部分,然而我愿意说现实事物的集合是现实的。
有时我们听说集合全都是没有处所的,但我找不出任何理由来相信这一点。
一个更为可信的观点是,一个集合就位于其成员所处的地方。
在其成员是分散的程度上,它也是分散的;当且仅当它的成员是没有处所的,它才是没有处所的。
这适用于在一个单个世界中的占位,同样适用于在许多世界之中的占位。
正如一个由深居简出的澳大利亚人组成的集合在澳大利亚一样,同样,一个由这个世界的事物所组成的集合是这个世界的,换句话说是现实的。
根据同样的道理,一个由全部位于澳大利亚的集合所组成的集合自身就在澳大利亚。
同样,一个由现实的集合所组成的集合自身就是现实的;如此等等,直至不断重复的层级系统。
例如,数很可能是被客气地称为“现实的”
事物的候选者。
但是这取决于数是什么。
如果它们是共相,如果它们中的一些或者全部是它们在这个世界中的实例的非时空部分,而这些实例反过来又是这个世界的部分,那么那些数至少不是出于客气,而是因为它们是这个世界的部分而成为现实的。
对于其他数学存在物而言,情况也同样如此。
如果将性质看做它们在这个世界和其他世界中的所有实例的集合,那么它们构成了另一个候选者。
根据我在前面关于集合的现实性的说法,只有实例限于现实世界之中的性质才是现实的。
但是,大多数我们感兴趣的性质都不仅在这个世界之内拥有实例,而且在这个世界之外也拥有实例。
那样一些性质可以被称作“部分现实的”
;或者我们不妨称它们为“现实的”
,因为我们常常愿意将它们包括进我们通常针对这个世界所进行的量化之中。
事件与性质一致;因为我找不出任何区分一个事件和该事件发生于其上的(这个世界或另一个世界的)时空区域的理由[请参阅我的《事件》一文]。
这样,一个现实发生的事件就是一个恰好包含这个世界的一个区域的集合。
这使得它是部分地现实的,我们不妨直接称其为“现实的”
。
作为世界的集合,命题也被看做与集合的性质相一致。
一个命题正好在那些它在其中为真的世界中是部分地现实的,因为它正好拥有那些世界作为其成员。
因此,我们至少可以称那些真命题为“现实的”
;或者我们可以称所有的命题为“现实的”
,只是要将那些实际为真的命题和并非实际为真的命题区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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