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假如我心怀忌妒,老是把你想得最坏。
我知道,这种心理失常对我没有好处,应该加以克服,可是,我没有作任何改正错误的努力,还心怀恶意,洋洋自得。
我很少听到别人说你的坏话;我几乎听不懂他的话,要不是我心怀恶意,我本来是不会正确地理解他的话的(他说,别人认为,你的思维深刻而严谨;因为我不怀好意,所以,我真的听见他说,你思维能力低下,缺乏深度)。
在这种情况下,我在产生这种信念时,也许没有履行我的认识义务;我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没有努力克服对你形成恶毒信念的倾向,正因为我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我才能形成这样一种信念。
然而,对我来说,这种信念似乎确实具有实证认识的意义。
再来看一个例子。
假如一个认识论者使我相信(其他人也会如此),我有义务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我思考的每一个命题都发生这样的转变;当且仅当这个命题是正确的,我才相信它。
假如他还劝告我说,当我们形成通常的感觉信念时,多数情况是,这些信念都是错误的。
因此,我经历了一个紧张而艰难的过程,花费了许多精力,付出了高昂代价,来抑制通常那种形成信念的冲动,以便阻止最普通的感觉信念的形成。
再比如,我听到一个海妖在歌唱:我赶紧看了一眼,就像人们听到一辆巨大的红色消防车一样。
这里,我必须克服自然信念,这种思想在我脑海中闪现。
但是,我发现,这一过程令人压抑,于是,我对自己说:“真够麻烦的;我感到难受,不愿意履行我的认识义务了。”
我顺其自然,产生了这样的信念:我所看到的是一辆巨大的红色消防车。
于是(假如我的信念确实使我承担了阻止自然信念产生的义务),我产生了一种信念,其方式与义务正好相反;但是,我不也知道,那里有一辆红色消防车吗?我想是的。
因此,我倾向于认为,即使我相信某一命题的方式与我的认识义务正好相反,我仍然可以认识那个命题。
不过,这是一个棘手的问题,模糊不清;我的信念由我任意控制,其程度是难以确定的,这种关系使得上述问题更加复杂。
我倾向于认为,认识义务的履行当然是一个应该考虑的条件,但是,对实证认识的意义来说,它既不必要,也不充分;但是,我还是不明白,实证认识的意义和认识义务的履行,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
3.如果一个信念对我具有实证认识的意义,那么,我的认识能力一定是适当地发挥了作用,产生了我对A的相信“程度”
以及A这种信念本身。
我正在哥伦比亚特区华盛顿的一条快车道上行驶;在疾驶途中,我瞥见道路中间有一个看上去像是骆驼的东西;如果我的认识能力适当地发挥作用,那么,我就可以相信,我看见一只骆驼,但是,我不会坚定地相信它——比如说,我对它的信念是不会像对“我正在开车行驶”
这一信念那样的坚定。
由于认识功能失常(国防部的试验失败了,一道耀眼的光线使我大吃一惊),假如我对前者和后者的相信程度是一样的,那么,就实证认识的意义而言,前者对我来说并不具有什么意义。
4.如果我的认识能力适当地发挥作用,那么,我就会把一种信念建立在“具有证据意义的另一种信念”
之上。
当然,适当地发挥作用这一概念不仅适用于基本信念,即不以别的证据性信念为基础的那些信念,而且,在适当条件下,我会以现有的其他信念为基础,相信某一命题。
我可能知道,在办公室的那个人,要么是乔治,要么是山姆;你告诉我说,山姆不在那里;于是,我相信,乔治在办公室,因为有其他两种信念做基础。
当然,如果我的认识能力适当地发挥作用,那么,我是不会以“任何”
命题为证据性基础,来相信一个命题的。
例如,我不会在自我证据的基础上,相信某个命题(也许这是完全不可能的)。
我是不会把“荷马写了《伊利亚特》”
这种信念,建立在“中国的人口超过日本”
这样的证据性信念之上的。
我不会以“百分之九十九的佛里西人不会游泳,费克是佛里西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