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各种首先被给予的质料并不是被意愿之物对感性的(甚至生命的或精神的)感受状况的可能反作用;因此,在同样的程度上,对有关内容的意愿与其说是一种期待或想象,不如说是一种妨碍或限制,有可能还是一种“搁置”
,以致于这种内容或是成为单纯的愿望内容,或是根本不被追求。
也就是说,感受状况对意愿质料的作用是一种本质上否定性的和选择性的作用。
通过它而首先得到规定的,不是我们所意愿的那些东西,而是在起初意愿的内涵方面我们“不再”
意愿的那些东西。
[11]
因此,这恰恰是康德在通过快乐和不快的经验来规定意愿的所有质料时所预设的对真实事实状况之颠倒。
甚至在“规律”
观念规定着意愿时,这个“规律”
也仍然是意愿的质料(至少是纯粹意愿的质料)——但不是作为纯粹意愿的规律来规定,即不是作为规定着意愿之进行的规律。
这里所意愿的恰恰是“规律”
的实现——作为意愿的可能质料之一。
正因为如此,所有意愿都奠基于质料之中;然而它们仍然可以是先验的,只要它们存在于价值质性之中,意愿的图像内容要根据质的价值质性才能得到规定。
意愿因此绝不受“感性感受状况”
所规定。
但第二种将“先验之物”
等同于“合理之物”
(或“思想之物”
)的做法同样是错误的,这种等同的做法与将“质料”
和“感性”
(以及后天)加以等同的做法相符。
我们已经看到,首先,一个对于直观而言的“被给予之物”
是先验的,而一个在判断中“被思想的”
定律只有在通过现象学的经验而得到充实的情况下才能被称之为先验的。
所以,即使在理论认识中,先验也绝不是一个单纯被思想之物,或最先被思想之物。
甚至可以说,阻碍认识论时间最长的就是这样一门学说,这门学说以此前设为出发点,即认识的要素必定或是在于一个“感觉内涵”
,或是在于一个“被思想之物”
。
在这样的前设下,人们如何能够使事物、现实、力量、相同性、相似性、作用(在因果概念中)、运动,甚至空间、时间、量、数这些概念,以及如何能够使那些价值概念——在这里它们与我们尤为有关——得到充实?如果它们不是被臆想出来的,即如果它们不是通过“思维”
而从无中被设定——连同它们之间的本质联系,例如力学原理,那么对它们来说必定有一个直观的材料被给予。
直观材料同时又不是“感性的”
内涵。
能够前设本身就已经蕴含着一个对认识论问题的始终不充分的解答——无论这个解答的结果如何(或是感觉主义的结果,或是理性主义的结果),它都至少对认识做了宣判:只要认识具有内容,这就是说,只要认识含有“感觉”
材料或依据“感觉”
材料,它就是“主观的”
和“相对于”
人的特殊组织而言的;只要认识不含有任何内容——最后只是关系,只是空无(Nichts)的关系而已,它就被归为纯粹的逻辑要素。
但像康德那样,将“先验之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