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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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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唯物主义—观念论的差异问题在当下语境中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展开:一方面需要展示在哲学视域当中这个基本差异的问题本质;另一方面则要去除由于这一差异而导致的在对比费希特与马克思的过程中的障碍。
如果唯物主义与观念论的区分是靠得住的,或者如果费希特是一个单纯的观念论者,而马克思是一个单纯的唯物主义者,那么我所进行的两者之间的对比就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两种理论之间存在着如此鲜明的差异。
但为了预先回应这类批评,我将表明观念论和唯物主义之间的区分充满困难,同时我将进一步指出,即便这种区分的确存在,但费希特和马克思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是观念论者和唯物论者,还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尽管费希特和马克思的理论都不属于纯粹的观念论或唯物主义,但两者在理论本性上还存在着基本的差异。
我现在试图通过展现两种理论本性之间的相似性来解释理论与元理论之间所包含的隐性差异。
因为到目前为止,很少有人关注费希特和马克思关于元理论的概念,我们也将更多地去勾勒各自元理论的概貌,而不是对其给出诸多不同的分析。
如果我们转向对一般的理论特质的分析,两种相似性就可以被描述出来。
一种相似性关注于以某种“体系性”
的方式来触及经验的路径,这一路径将与所谓“非体系性”
或者“多元主义”
相对立。
在笛卡尔与后笛卡尔的现代哲学传统当中,直到19世纪中期,我们都更强调某种基于一个或者更多的原初原则而构建的概念体系,试图用这种概念体系来分析所有的经验。
因此我们更多地关注各种不同形式的经验如何在更为抽象的层面上获得共同点,而不是关注更为直接的、趋于将它们区分开来的感性。
这种对经验进行体系性分析的旨趣,在费希特和马克思理论的概念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费希特对体系思想的热衷是其理论的一个显著特征。
我们已经指出他的整个理论立场都建立于关于自我是一个活动的存在物的思想之上,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出了三个类逻辑性的规则,用以描述这个自我的活动性。
将这种假定综合起来使得费希特能够继续他的“显现的推演”
(deduofpresentation),所有经验类型都被还原为主体一客体相互作用的一种模式,并分别从观念论和实在论两个视角中获得分析。
大概因为马克思立场的内在逻辑很少被研究,因此我们往往忽略了马克思与费希特一样对体系持有观念论的态度。
尽管马克思的思想从未显现出传统哲学中固有的结构类型,其思想趋向于体系的方式似乎也是多样化的。
但马克思倾向于将社会现实的各种形式放到人的活动的意义上来加以理解,这一点已经被多次讨论到了。
这一路径的还原论倾向在马克思的立场中是十分清晰的,特别表现在其所谓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社会结构体系当中,马克思用社会的经济结构作为基础来阐释其他形式的社会活动。
在马克思试图拓展一系列理论范畴的过程中,马克思立场中体系性的一面得到进一步显现。
在其中,为数不多的一部分用来阐释社会语境的范畴并且这一部分被凸显出来,被整合在一个相对僵硬的模型当中。
例如,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序言中,马克思将占有(possession)的范畴当作社会分析的工具,他写道:“它在比较高级的社会中表现为一个发达的组织的比较简单的关系。
但是那个以占有为关系的比较具体的基础总是前提。”
①同样一个体系化趋向的类型再次出现在同一个文本中,它存在于马克思所做的一个区分中,在其中,马克思将在某种社会语境中显现的特殊范畴与在不同社会形式中显现的更为一般或者抽象的范畴——例如,劳动——做了某种区分。
②
第二个很少被人提及的相似特性在于,费希特与马克思都以某种或可被称为“现象学式的”
或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触及一般经验。
在这一路径中,经验要从与外在世界相互作用的个人角度来加以理解。
以此来与某种更富有共性的倾向对立,其中,经验被从“第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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