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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絜青在编译馆找了个小事,月间拿一石平价米,我照常写作,好歹地对付着过日子。
按说,为了家计,我应去找点事作。
但是,一个闲散惯了的文人会作什么呢?不要说别的,假若从武汉撤退的时候,我若只带二三百元(这并不十分难筹)的东西,然后一把捣一把地去经营,总不定我就会成为百万之富的人。
有许多人,就是这样发了财的。
但是,一个人只有一个脑子,要写文章就顾不得作买卖,要作生意就不用写文章。
脑子之外,还有志愿呢。
我不能为了金钱而牺牲了写作的志愿。
那么,去作公务人员吧?也不行!
公务人员虽无发国难财之嫌,可是我坐不惯公事房。
去教书呢,我也不甘心。
教我放下毛笔,去拿粉笔,我不情愿。
我宁可受苦,也不愿改行。
往好里说,这是坚守自己的岗位;往坏里说,是文人本即废物。
随便怎么说吧,我的老主意。
我戒了酒。
在省钱而外,也是为了身体。
酒,到此时才看明白,并不帮忙写作,而是使脑子昏乱迟钝。
我也戒烟。
这却专为省钱。
三、习作话剧
当我开始写小说的时候,我并不明白什么是小说。
同样的,当我开始写剧本的时候,我也并不晓得什么是戏剧。
到写剧本的时候,我已经四十岁了。
在文字上,经过十多年的练习,多少熟练了一些;在生活经验上,也当然比从前更富裕了许多。
仗着这两件工具——文字与生活经验——我就大胆地去尝试。
我的第一个剧本,《残雾》,只写了半个月。
剧本既能被演出,而且并没惨败,想必是于乱七八糟之中也多少有点好处。
想来想去,想出两点来,以为敝帚千金的根据:(一)对话中有些地方颇具文艺性——不是板板的只支持故事的进行,而是时时露出一点机智来。
(二)人物的性格相当的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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