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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勤苦耐劳,孜孜不倦,真可以忘食,忘寒暑,忘昼夜。
在广州住白云楼的时候,天气炎热,他的住室,阳光侵到了大半间,别人手上摇着扇子,尚且流汗,可是他能在两窗之间的壁下,伏案写稿,手不停挥:修订和重抄《小约翰》的译稿;编订《朝花夕拾》,作后记,绘插图;又编录《唐宋传奇集》等等。
蛰居上海以后,为生活费的关系,勤劳更甚。
书案前一坐下,便是工作;工作倦了,坐到案旁的一张藤躺椅上,看看报,或是谈谈天,便算休息。
生平游览极少,酬应最怕,大抵可辞则辞。
衣服是布制的,鞋当初是皮的,十余年来是胶皮底帆布面的;卧床向用板床,近十年来才改。
写字始终用毛笔。
除了多吸烟卷而外,一无嗜好。
他至死保持着质朴的学生时代的生活。
他的真挚,我不用说别的,就在游戏文字里,也是不失常度,试读《我的失恋》,便可知道。
这本来是打油诗,其中所云:“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
,“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壶卢”
,“爱人赠我金表索;回她什么:发汗药”
,“爱人赠我玫瑰花;回她什么:赤练蛇”
(《野草》:《我的失恋》),似乎是信口胡诌了,其实不然。
要晓得猫头鹰,发汗药之类,的确是他自己所心爱的或是所常用的物品,并没有一点做作。
他的富于友爱,也是常人所不能及的,最肯帮人的忙,济人的急,尤其是对于青年,体贴无微不至。
但是竟还有人说他脾气大,不易相处,这是我所百思不解的。
他这样地牺牲了个人生前的幸福,努力为民族的生存和进步而奋斗,患肺结核而至于医师多次警告了,还是不肯休息,而且“要赶快做”
,真是实践了他三十五年前所做的“我以我血荐轩辕”
的诗句!
我说过,鲁迅之所以伟大,就在他的冷静和热烈双方都彻底。
现在话已说多了,就引用他的《自嘲》诗中的两句作为今天谈话的总括罢: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上句表冷静,下句表热烈。
关于上句,请参阅“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发表一点,酷爱温暖的人物已经觉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来,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样。”
(《坟》:《写在〈坟〉后面》)下句请参阅“救救孩子”
(《狂人日记》的末句),“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
(《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又景宋的哀诗所引用的:“我好像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
即使在《自嘲》中,也可以看出他的伟大来。
一九三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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