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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宗法之立,实缘同出一祖的人太多了,一个承袭始祖的地位的人,管理有所不及,乃不得不随其支派,立此节级的组织,以便管理。
迁居异地的人,旧时的族长,事实上无从管理他。
此等组织,自然更为必要了。
观此,即知宗法与封建,大有关系。
因为封建是要将本族的人,分一部分出去的。
有宗法的组织,则封之者和所封者之间,就可保持着一种联结了。
然则宗法确能把同姓中亲尽情疏的人,联结在一起。
它在九族之中,虽只联结得父姓一族,然在父姓之中,所联结者,却远较九族之制为广。
怕合九族的总数,还不足以敌它。
而且都是同居的人,又有严密的组织。
母系氏族中,不知是否有与此相类的制度。
即使有之,其功用怕亦不如父系氏族的显著。
因为氏族从母系转变到父系,本是和斗争有关系的。
父系氏族而有此广大严密的组织,自然更能发挥其斗争的力量。
我们所知,宗法之制以周代为最完备,周这个氏族,在斗争上是得到胜利的。
宗法的组织,或者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有族制以团结血缘相近的人,又有宗法以团结同出一祖的人,人类因血族而来的团结,可谓臻于极盛了。
然而当其极盛之时,即其将衰之候。
这是什么原因呢?社会组织的变化,经济实为其中最重要的原因。
当进化尚浅之时,人类的互助,基于有合作而无分工。
其后虽有分工,亦不甚繁复。
大家所做的事,既然大致相同,又何必把过多的人联结在一起?所以人类联结的广大,是随着分工的精密而进展的。
分工既密之后,自能将毫不相干的人,联结在一起。
此等互相倚赖的人,虽然彼此未必相知,然总必直接间接,互相接触。
接触既繁,此前因不相了解而互相猜忌的感情,就因之消除了。
所以商业的兴起,实能消除异部族间敌对的感情。
分工使个性显著。
有特殊才能的人,容易发挥其所长,获得致富的机会。
氏族中有私财的人逐渐多,买卖婚即于此时成立。
于是父权家庭成立了。
孟子说:当时农夫之家,是五口和八口。
说者以为一夫上父母下妻子;农民有弟,则为余夫,要另行授田(《梁惠王》及《滕文公上篇》),可见其家庭已和现在普通的家庭一样了。
士大夫之家,《仪礼·丧服传》说大功同财,似乎比农民的家庭要大些。
然又说当时兄弟之间的情形道:“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
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
则业已各住一所屋子,各有各的财产,不过几房之中,还保有一笔公款而已。
其联结实在是很薄弱的,和农夫的家庭,也相去无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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