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小说网

第10章 刑法(第5页)

天才一秒记住【畅想小说网】地址:http://www.cxtra.net

,共有三百余篇。

再加以断事的成案,即当时所谓比,共有九百零六卷。

分量已经太多了,而编纂又极错乱。

“盗律有贼伤之例,贼律有盗章之文。”

引用既难,学者乃为之章句。

章句二字,初指一种符号,后遂用以称注释,详见予所撰《章句论》,商务印书馆本。

共有十余家。

于是断罪所当由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二千二百余言。

任何人不能遍览,奸吏因得上下其手,“所欲活者傅生议,所欲陷者予死比”

所以条理系统地编纂一部法典,实在是当时最紧要的事。

汉宣帝时,郑昌即创其议。

然终汉世,未能有成。

魏篡汉后,才命陈群等从事于此。

制成新律十八篇,未及颁行而亡。

晋代魏后,又命贾充等复加订定,共为二十篇。

于泰始四年,大赦天下颁行之,是为《晋律》。

泰始四年,为民国纪元前一六四四年。

《晋律》大概是将汉朝的律、令、比等,删除复重,加以去取,依条理系统编纂而成的。

这不过是一个整理之业。

但还有一件事可注意的,则儒家的宗旨,在此时,必有许多掺入法律之中,而成为条文。

汉人每有援经义以折狱的。

现代的人,都以为奇谈。

其实这不过是广义的应用习惯。

广义的习惯法,原可包括学说的。

当时儒学盛行,儒家的学说,自然要被应用到法律上去了。

《汉书》《注》引应劭说:董仲舒老病致仕。

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至陋巷,问其得失。

于是作《春秋折狱》二百三十二事。

汉文帝除肉刑诏,所引用的,就是《书》说。

见下。

汉武帝亦使吕步舒董仲舒弟子。

治淮南狱。

可见汉时的律、令、比中,掺入儒家学说处决不少。

此等儒家学说,一定较法家为宽仁的。

因为法家偏重伸张国家的权力,儒家则注重保存社会良好的习惯。

章炳麟《太炎文录》里,有《五朝法律索隐》一篇,说《晋律》是极为文明的,但北魏以后,参用鲜卑法,反而改得野蛮了。

如《晋律》,父母杀子同凡论,而北魏以后,都得减轻。

又如走马城市杀人者,不得以过失论;依此,则现在马车、摩托卡,在市上杀人的,都当以故杀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

如遇章节错误,请点击报错(无需登陆)

新书推荐

异化武道青珂浮屠混沌冠冕九印神皇箭魔大唐之惊梦带着火影重生日本东京仙傲邪气凛然末世她靠百亿物资拯救全球斗罗之龙凤斗罗神诡世界,我有特殊悟性一人得道反贼平天下灵境行者齐天大圣之无限吞噬神兽召唤师封神问道行夜的命名术茅山后裔绝世武神蒸汽朋克下的神秘世界妙手人生霸武少年王